本报讯 (记者 窦娜)“电视购物真骗人呀!订购的明明是一款手机,可邮寄来的却是几袋化妆品!”昨日,太康县城关镇的周先生拿着一个空包装箱和几袋化妆品向记者反映,他日前按照电视购物广告购买了一款价值298元的手机,不料货到后,打开包裹却发现,里面竟然是10小袋女士用的化妆品。
周先生说,11月10日,他在看电视时,某电视台购物节目正在播放一则手机广告,该广告显示的几款手机个个都美观大方,像素高,待机时间长,价格也十分诱人,只要298元。“看了电视购物广告,我觉得这手机便宜实惠,当晚就按照电视屏幕上提供的订购热线,与北京购物中心联系订购了一部手机。”周先生说,一个多星期后,他收到了从北京邮寄来的手机。货到付款,看到包装精致的包裹,周先生爽快地付了钱后,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裹察看。“打开一看,我顿时傻眼了,里面没有手机,只有10袋化妆品。”周先生气愤地说。
“我当即与北京销售公司联系,一个自称负责销售的工作人员说过两天就将手机补寄过来。”周先生说,等了二十多天,目前仍不见手机的影子。再与对方联系,对方干脆不接电话,现在再打,手机停机了。
昨日,记者按包裹单上的电话与该手机销售公司北京“时代先锋”联系,但多次联系,电话始终没人接听。随后,记者与周先生一起到该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该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了解情况后,该县工商局和消协工作人员随即将情况向北京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台进行反映。但由于周先生没有购物发票,且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工商部门建议周先生向公安机关举报。
为此,太康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县消协提醒消费者:目前,电视购物市场没有形成规范的市场经营模式和标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电视购物有风险,因此要谨慎选购。线索提供:王青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