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卫
推行政务公开,是政府部门实现“两转两提”、促进为政清廉、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途径。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阳光工程”。只有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才能使我们在办理各项事务时更加规范、公开、公正、公平,才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才能树立起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政府新形象。
提高认识,健全教育引导机制。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才能把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宣讲政务公开的必要性,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去强化政务公开的重要性,从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新要求、新期待去引导干部职工做到政务公开。通过加大教育引导的力度,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优化服务的重要手段,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行政管理权、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有效措施,走出把政务公开当做“负担”或“紧箍咒”的误区,牢固树立起公开是监督、是诚信、是效率的新观念,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掌握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为更好地推行政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推行政务公开,必须切实加强相应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目标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四种制度,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要把政务公开放在与其他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要经常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常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定相应的办事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为政务公开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完善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行政务公开,必须遵循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社会监督的原则,必须坚持公开的内容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公开的事项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办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开三个原则。要实行政务公开审议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议,着重审议公开的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合法,公开结果是否真实、可信、及时,公开范围是否恰当、到位,公开形式是否有效、贴近群众。要建立政务公开评议制度。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以及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以便发现问题,促进有关部门认真整改。要健全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广开与人民群众双向联系的渠道,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以及设定领导接访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通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的公开机制,制定必要的制度和条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健康发展。
创新形式,健全有效载体机制。要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创新公开方式,既要灵活多样,又要实用有效。要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切实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要在设立政务公开栏、印制宣传单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窗口公开、载体公开、媒体公开、会议公开、热线电话公开、民主监督公开等多种途径,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拓展政务公开空间。要大力发挥网络系统信息量大、更新快捷、查询便捷、互动性强、传播广泛的优势,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审批、电子政务等高科技手段,达到信息透明、服务便捷、有利监督的目的。要着力打造规范高效、利民便民的政务公开窗口,设立电子信息屏和触控查询一体机,认真落实公开受理范围、办事依据、办理条件、提交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咨询和监督电话、办事结果、经办人员“十公开”制度,使群众更加全面、及时地了解到相关政策法规,为其提供“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和事务办理程序,在一些重大节日里,开展政策咨询宣传活动,利用制作宣传版面、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加强沟通与交流,架起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
严格考核,健全监督评议机制。严格考核,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不断推向深入的重要途径。要把政务公开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监督保障机制,要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一是在内部完善政务公开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各项经办工作标准,不断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经办业务规程,将事务办理的申报、受理、承办、审核、批准、结果等全过程在网上进行公布,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做到关口前移、相互制衡、全程监督,促使每一个干部职工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从源头上加大了防治不正之风的力度,从机制和体制上遏制了“潜规则”。同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等方法,加强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察和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的行政效能监察,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力求做到事事有跟踪、件件有落实。二是在外部建立政务公开的社会监督体系。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箱等信息平台,广泛接纳群众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评议制度,以民主评议促进政务公开;聘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基层服务对象在内的政务公开监督员,赋予其监督权和检查权,他们可以采取明查暗访、电话征求意见等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机关效能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从不同侧面加以强调,把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与各单位及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紧密结合起来。考评要侧重以下内容: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公开内容是否具有真实性、针对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公开形式是否标准、规范;公开成效是否方便群众、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要强化对政务公开考核结果的运用。对政务公开不达标的,一律取消其年度评优的资格;对工作消极懈怠、不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作者为周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