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普淑娟 通讯员 袁航) 12月9日,记者在市民族宗教局获悉,该局局长马学军在第五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并受到了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据悉,这是我市首次获此殊荣。
马学军从2004年至今担任市民族宗教局局长。近年来,为加快我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马学军四处奔波,为少数民族聚居地争取项目资金1400多万元;组织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20家成员单位与2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结成帮扶对子,大力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产业,帮助5家少数民族清真食品企业成为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此外,自2002年以来,马学军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工作者”、“安全建设先进工作者”,其领导的市民族宗教局连续8年被评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并先后获得了全市、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及“全国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和全省“民族四争创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6年和2009年,市民族宗教局先后两次受到了市政府的通报表彰和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