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中,广大教学工作者在专业培养目标设立、课程体系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获得了大量的成果;但多数高职院校在学生考核和评价方式方面,仍然沿用传统教育的方式,脱离了高职教育以能力本位的本质特征,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改革的深入发展。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关怀和领导下, 各高职院校从自身情况出发, 在考核形式上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革。但平心而论,这些改革措施中仍大量存在着定位不明、方向不准的问题, 比如有的院校在考核中过分强调所谓的“专升本”比例,有的院校过分强调“公共英语四六级通过率”, 而忽视对学生职业素质的考核。这些问题不解决,就是违背高职教育的自身规律,就会导致职业教育异化为普通高等教育的翻版,成为既无特色,又无法在学科与专业上与普通院校竞争的“四不像”,这将严重制约我国高职教育的良性发展及其社会效益的发挥。关于对我国高职院校考核评价机制改革的一些建议,我总结了以下几点:
一、结合培养目标与专业特色,把知识评分标准与能力检测标准有机结合起来
根据各高职院校办学特色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将传统的命题标准、知识评分标准与能力检测标准有机结合起来,在全面考核过程中,引导学生把精力更多地用在强化动手能力和提高专业技能方面。如我校的《安保礼仪》课,教学实行的是“与安保行业的岗位能力要求相结合”的开放式教学模式,理论与实践一体化。通过讲授、示范、实训三位一体的教学方法,实现教、学、做一体化。
二、结合学生的个性特点选择不同考核方式,充分挖掘个人优势和特长,注重评价的发展性
当前高职院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因材施教,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这是一个值得特别注意的问题。在制定教学计划的过程中,在很多方面和层次上要考虑到因材施教和学生个性发展的问题,体现办学特色。但是如何抓住考试评价这一关键环节,使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优势得到合理优化评价,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我校的做法是结合学生的个性特点选择不同考核方式,充分挖掘个人优势和特长,注重评价的发展性。
三、结合高职院校考试评价改革的要求,教师要改革教育思想,提高自身素质
体现素质教育的教学改革,相对弱化了考试的评价功能,强化了考试的信息反馈和分析判断功能,使考试成为因材施教的调节手段。高职院校的考试改革要求教师依据考试信息,及时调整、设计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更新教学观念、知识结构和教学方法。 因此,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在教学改革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四、结合学生实践能力训练,做到理论与实践统一
高职教育的考核评价体系应有助于高等职业人才特色的形成。应特别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考核中所涉及的理论的点与面要体现“必须与够用”的原则,考核内容要重基础、 重覆盖面、重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灵活掌握; “运用与实践”部分重基本方法和基本原理的掌握运用;反对贪大求全, 与学生职业能力形成无直接关系的内容不纳入考核范围;提倡学生通过参加各种认证考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能力等级证书;“以人为本”, 正确对待学生学习中的强项与弱项,在教学考核机制上给学生扬长避短的机会。
五、结合社会生活的要求,注重实习实训考评
高职教育有着与其他高等教育不同的特性,突出的就是强调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学生在校期间提高实践动手能力的重要途径就是增加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次数,仅学生的实习就有“课程实习”、“毕业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方式。通过社会实践活动, 使学生深入到社会生活“第一线”,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去锻炼和提高自己。
总之,高职教育考试的目的是检验学生学习的成效,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使每个学生认识和实践能力、先天和后天的潜能得到充分和谐的发展;对教师来说检查了教学效果;对教学管理者来说,了解师生教和学的实际情况,为科学管理和进行改革提供了客观依据。 因此,要通过科学的考核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引导教和学朝着培养目标的方向前进,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
(作者单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安全防范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