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太康县财政部门获悉,2009年,太康县认真落实中央抗旱救灾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克难攻坚,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全县粮食生产再创佳绩,达30.4亿斤,比上年增长13.4%,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获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834万元。太康县财政局已对奖励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规定用途,为促进全县粮食生产增产增收做出积极贡献。
(刘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