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少华)记者从鹿邑日前召开的实施质量兴县战略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县设立县长质量奖奖励基金,县财政每年纳入预算50万元,作为奖励基金来推动质量兴县战略的实施。
据悉,对凡在鹿邑县登记注册、有广泛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为鹿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将进行奖励,鼓励全县企业积极投身到质量兴县战略工作中来,从而推动质量兴县战略的实施。该基金设立专户,统一管理,每年奖励5个符合条件的企业。
同时出台《鹿邑县关于对获得名优称号产品的奖励办法》,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名牌,从而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该办法规定,对获得的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各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对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河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的周口名优产品、周口市知名商标各一次性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