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淮阳公司研究决定,掛靠我公司经营的货车豫P00736、豫P06800、豫P06291、豫P06292、豫P06589、豫P05395、豫P09583、豫P09671、豫PA0361、豫P09115、豫P07365、豫P07539、豫PA0802、豫PA1375/7890、豫PA5390/A563长期以来不服从管理,不履行合同义务,以上车辆限20日内转出我公司,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者,责任自负,解除掛靠合同,特此公告。
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淮阳公司
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