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预防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力度,海南澄迈县今年对全县党政干部、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每月收取一定的廉政维稳保证金。在廉政方面,凡是有本单位或本人受到党政处分等5种情形的;在维稳方面,凡是辖区内有聚众械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或危害公共安全等10种情形的,将按标准扣除保证金。(12月21日《人民日报》)
近些年来,我们看到很多地方都重视创新工作,特别是到了年底,在汇报工作的时候,都不惜笔墨介绍当地工作上的创新和亮点。然而,工作是不是创新,不能只看介绍,还要看“疗效”。如果一项工作没有“疗效”,群众不满意,即使说得天花乱坠,也不能算是创新。
在廉政维稳保证金制度上,刚开始实施的时候,尚有争议。焦点是缴纳了保证金是否能保证廉政,地方是否能保持稳定。这些争议有一定道理,但最终还是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据报道,与以往相比,澄迈近一年来群众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大幅减少。这说明廉政维稳保证金制度还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如何保证地方工作的创新是真创新,如何使创新发挥作用,澄迈的做法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一是创新不能图眼球效应,不能仅为了讨上级领导喜欢,实际效果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只图眼球效应,只追求标新立异,那么就可能把创新当作形象工程,中看不中用。创新要讲科学,要有实际效果,这才是真正的目的。
二是上级部门在考核创新的时候,不能只看介绍,更要注重实际效果。要深入实际,多听群众意见,看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看是不是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是不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等。要在考核上把创新引入正确的发展方向。
三是要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及时推广。创新意味着以前没有人做过,还处在摸索阶段,需要不断完善。在廉政维稳保证金制度上,澄迈县委书记表示,他们正在认真总结一年来的经验,探索并将出台配套制度,不断完善这项制度。这恐怕才是进行创新的科学态度。
临近年底,很多地方都开始谋划明年的工作,都开始考虑明年的创新工作。希望更多的地方政府在进行谋划和思考的时候,更多地把群众满意、把有实际效果放在第一位,否则,刻意的标新立异只会劳民伤财,把工作引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