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委、市政府再次把“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巩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提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提高抗日及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护理费”等纳入“十大实事”。
2009年,我市劳动保障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文件,为86181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全年落实资金11亿元。除了退休人员外,农村低保覆盖面由2008年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3%提高到现在的4.5%。截至2009年12月底,我市共认定农村低保对象233550 户467918人,全市下拨农村低保资金2.61亿元,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足额发放到位。认定城市低保对象62989户128413人,已发放低保金22182.4万元,低保金按月进行足额兑现,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在川汇区搬口福利院,记者了解到,老人们的供养标准从每年每人1400元提高到每年每人1600元。福利院把这些钱全部用在老人身上,为他们增加活动设施,改善生活标准。据悉,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市共有五保对象63603人,其中已集中供养25235人,集中供养率为40%。我市还下拨了省级财政对五保对象供养补助资金1301.4万元,确保了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2008年的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16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100元。
市计划生育办公室在建立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上进行了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逐步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推动机制,用利益导向机制调节利益分配关系,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让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政治上感到光荣、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生活上获得保障。2009年,全市向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条件的6830人发放扶助资金1375.95万元,向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1025人发放扶助资金110.88万元。
据市民政局、市计生委工作人员介绍,低保和计生工作所面向的困难群众类型多样,情况复杂,工作繁琐。为了防止漏保、误保问题的发生,他们逐步完善并形成了申请、受理、审批、管理、公示等一整套严密程序,并在各社区居委会张贴审批流程图,使工作人员有章可循,使社区居民一目了然。为确保资金能够准确及时发放到大家手中,市、县两级都设立了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和科学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
为切实解决我市离休干部特别是因瘫痪等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使他们亲身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怀和照顾,去年年初,市委老干部局和市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全市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座谈,了解老干部的生活情况,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将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194名离休干部的护理费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400元,全年落实资金86万元;为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3137名离休老干部落实资金300万元。同时,市民政局落实14527万元资金,从2009年10月1日起,将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提高了70元,将革命伤残军人、无军籍退休职工、现役军人家属等“三属人员”的优抚补助标准平均提高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