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全省三级法院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之后,今年,我省各级法院将彻底打开法庭大门,实现庭审全过程公开。公民旁听案件庭审,无须预约,不受时间限制、证件限制和法庭大小的影响。而且,1月2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我省“两会”的记者招待会上说,到2011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网上观看自己关注案件的庭审全过程。
当初,全省三级法院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我省在全国已首吃螃蟹。如今,包括取消多项旁听限制、尝试庭审视频直播等在内的庭审公开,标志着我省在司法公开上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这一步迈得令人欣喜。
实际上,法庭庭审的制度、运作和过程,都应是公开的。现代法庭,不是森严的衙门大堂,大门应该是敞开着的。除了依法不适宜公开审理的案件,开庭的时候,人们完全有权旁听案件的庭审。对于一个案件,只有庭审公开,才能实现让任何想知道的人都能知道,也只有这样公开了,才能谈得上程序公正。
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没有程序的保证,实质正义是虚幻的。可是,程序并不天生担保正义,并不是一张保证兑现正义的支票。就像靠得住的程序必定是公开的程序一样,公开是程序正义的必要条件。毕竟,不公开的程序有可能被操纵,被操纵的程序很有可能沦为有权有势者的工具,在此语境下,所谓的“程序正义”就成了一块遮羞布。所以,满足于有程序是远远不够的,程序更应该是公开的,公开是一块试金石。
公开是司法公正的灵魂。对司法程序公开性的要求,应该成为大家的共识。当法庭的大门关起来的时候,一切都隐藏在了晦暗之中,司法的灵魂也就死了,剩下来的恐怕只有一个大大的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