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窦娜)2月20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春节期间,12315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投)诉、举报157件,其中受理申诉54件、举报19件、咨询81件、建议3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2.5%,投诉的总体数量明显少于往年。
据统计数据显示,节日期间,食品饮料以次充好及市区至各县公交车、出租车乱涨价成为今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春节期间,因天气原因,市区发往各县的公交车车价高出平时近一倍,出租车上车10元且不打计费器。
2月15日,消费者兰先生投诉购买的奶制品外包装与内包装标示不符。对此,12315提醒,节日期间是购物高峰,一些不法商家趁机弄虚作假,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大型超市作为购物场所。2月18日上午,鹿邑县的刘先生打电话说,在县城一汽车美容装饰中心洗车,以前每次都是10元,当天却收了他20元,且态度不好。
为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投诉时一定要认清自己要投诉的事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一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二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河南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等法律法规受理对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它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三是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申诉、举报。四是依据《产品质量法》受理经营者来履行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的消费争议的申诉。五是受理对工商人员的失职、渎职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线索提供:崔健 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