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工商局坚持不断加强农民消费维权教育,强化维权网络建设。去年以来,共处理种子、农药、家电投诉案件2694余起,为农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万元,被誉为农村消费者的“保护神”,经营者的“好参谋”,党和政府的“好助手”,被中消协命名为“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
该局以“3·15”宣传日、红盾护农、送法进乡村等活动为载体,对农民进行消费知识教育,传授商品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农村建立“消费纠纷和解点”,以“12315”执法车为载体设立“流动调解点”,及时化解消费矛盾、快速调处消费纠纷。他们注重加强消费指导,拓展农村维权工作广度。消费警示直指热点问题,引导科学消费;市场监督关注社情民意,服务社会稳定;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切实关注民生。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庞大、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农民维权难的情况,不断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增强消费维权的工作效能,全面建立起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快速处理、发布消费预警四种功能的农村消费维权体系,使农民真正实现了申诉在家门、维权不出村的愿望。目前,全市11处有固定场地和组织机构的集贸(批发)市场、63处营业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超市、4处景点、3个火车站、12个长途汽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185个乡镇、2724个百户以上行政村中全部设立了消费者维权联络站点。去年,全市工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539起,成功调解316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8万多元,接受消费者来电来访咨询2.3万多人次。(尹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