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编【2008】12号和周编办【2009】4号、郸编【2009】2号文件精神,撤销郸城县森林公安分局,有关债权债务情况请于公告发布之日7日内与郸城县林业局清算组联系,逾期不予以受理。联系电话:3298767
郸城县林业局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