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积极参政议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开拓了新领域。截至2008年底,全市乡科级女干部1162人,县处级女干部84人,分别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3.6%、11%。随着妇女整体素质的提高,广大妇女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参政水平不断提高,一批又一批年富力强、有胆有识,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才能的女性陆续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各级妇联从宣传贯彻《婚姻法》、推进婚姻自主抓起,不断向广大妇女进行普法教育,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各级妇联建立了信访接待制度,健全了信访网络。进入上世纪90年代,市妇联制定并实施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走上了社会化、法治化轨道。
妇女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特殊作用。周口广大妇女在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弘扬时代精神,以自身特有的优势和良好的风貌,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带头移风易俗、尊老爱幼、计划生育、科学教子;带头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坚持反对封建迷信,在“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社区”创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促进了我市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涌现出了大批先进典型,如全国“十佳五好文明家庭”靳兰一家,河南省一、二届“十佳母亲”苏雪荣、白夏等。全市各级“五好文明家庭”户数约占总户数的30%。
妇联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妇女工作更加生机勃勃。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市妇联如期召开妇女代表大会。全市共配备市、县、乡专职妇联干部285名,建立市、县直妇委会414个、村级妇代组织4846个,并根据新形势、新变化,积极探索在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建立妇女组织,拓宽了妇女工作领域。各级妇联组织相继开展了“三级联动、争先创优”和创建“四型”机关、争做“四型”干部(即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妇联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市妇联先后获得了全国先进妇女组织、“十五”全国家教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双学双比”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放眼未来,征程更辽阔;环顾三川,巾帼多豪情。党的十七大赋予了包括妇联组织在内的人民团体新的使命,妇女事业前景广阔,妇女运动任重道远。我们坚信,有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广大妇女的团结拼搏,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一定会团结奋进、锐意进取,共同奏响妇女儿童事业群情激越、豪情激荡的壮丽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