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沈丘县交通局汽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沈丘县支行与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0)沈执字第9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本院(2004)沈民初字第491—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沈丘县人民法院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