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普淑娟 通讯员 李书洲)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2月11日,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署命令,追授我市公安民警张宏涛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据悉,张宏涛同志自2002年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他把干好本职工作作为一生最大的追求,把全部的精力和心血都献给了自己挚爱的公安事业。在他参加公安工作的7年里,他始终满怀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常年奋战在打击违法犯罪的最前沿,先后参与侦破了一批有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曾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获嘉奖多次。2009年5月,张宏涛先后北上辽宁,南下云南,历时28天,辗转万余里追捕重大犯罪嫌犯。6月6日凌晨1时许,他终因劳累过度,不幸牺牲在云南边境,年仅40岁。张宏涛牺牲后,其先进事迹先后被周口日报等16家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