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当前,已进入春耕备播的关键农时,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严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确保农资消费安全。
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一是深入宣传贯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责任意识,监督、指导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完善自律制度,促使其自觉依照《办法》履行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包括集体、国有、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重新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及时录入“经济户口”,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三是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及零配件、农用成品油等农资商品。检查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许可证、登记、备案情况,经营档案的建立和健全情况,经营种子的加工、包装、标签及标签所标注内容、形式等情况。检查的重点是代理销售不再分装包装种子的单位和种子生产企业。理顺肥料市场的经营渠道,发挥主渠道的作用,坚决取缔非法销售的经营单位和摊点,杜绝生产、销售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商品质量抽检。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规范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五是加强对农资商品广告监督管理,对农资商品经营者发布的农资产品广告要加强监测,对利用各种形式发布的虚假、引人误导的广告要依法查处。六是充分发挥“12315”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将农资维权站建到农民家门口,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及时解决农资消费纠纷,尤其要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对农资消费的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2009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共检查农资市场和农资商品集散地56个、农资经营户7400多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26户,抽检各类农资商品样品461份,监测农资类商品广告232条,受理消费者涉农申(投)诉52起,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98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有力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崔健 王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