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贵阳3月25日电(记者王橙澄)贵州省近日出台新规,严禁幼儿园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更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支教费等费用。
记者从24日召开的贵州省完善幼儿教育收费管理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为加快贵州省幼儿教育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幼儿教育收费行为,贵州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幼儿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