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沈丘县民政局把高效救助、科学救助、公平救助作为医疗救助工作的总目标,想方设法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从救助标准、救助范围、审批管理三个方面加以改进提高,实现了医疗救助工作“三级跳”,近3个月已救助833人次,发放救助金169.75万元。
提高救助标准。该县在深入调研、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的意见》,决定全面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其中,农村五保对象除全部代缴参合资金、住院医疗费用全部报销外,再向每人每年增拨300元门诊费;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根据其医疗费用支出数额的大小,将二次救助标准由20%至40%提高到30%至50%,从而使所有医疗救助对象个人支付部分的报销比例达85%以上。
扩大救助范围。一是将救助人员范围由五保户、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扩大到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等全部特困群体。二是将救助病种由恶性肿瘤、尿毒症、乳腺癌等重大疾病扩大到重症精神病、肝炎、肺心病等慢性病,达到了重症病种救助全覆盖。
简化审批程序。为使救助工作更加方便快捷,该县将此前的个人申请、村(居)委会申报、乡(镇、办)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简化为乡(镇、办)申报、县民政局审批,并将审批时限由30天缩短为15个工作日,救助金全部通过金融部门直接拨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王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