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项城市人民政府批准,项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位于市水新路西、天安大道南侧编号为2010-04-01和位于东方大道南、城东路东侧编号为2010-04-02的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 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投资
强度
绿地
率
出让
年限
(年)
起叫价
增价
幅度
竞买保证金
2010-04—01
2010-04—02
水新路西、天安大道南
规划指标要求
东方大道南、城东路东
21576
55420
工业
工业
≥1.0
≥1.0
≥30%
≥30%
≤20%
≤20%
50
50
400万元
10万元
480万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4月15日,到项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所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4月15日,向项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为2010年4月15日15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4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五、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10年4月16日9时,地点为项城市莲花宾馆二楼会议室。
六、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凭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国家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国家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12个月内完成。由省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9个月内完成。由省辖市、县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省辖市、县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报批手续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另行处置拟出让土地。
八、联系地址:项城市环城中路192号
联系电话:15238869856
联系人:孙建伟 何宏波
项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3月25日
≥660万元/公顷
≥660万元/公顷
200万元
10万元
9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