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认购贵宾卡,交两万抵三万元购房款;当购房者要求看其证件时,工作人员拿着地址位于“人民路中段”的其他项目的证件忽悠购房者……面对种种涉嫌违规行为,市民近日向记者反映了在位于大庆南路的一家“鑫瑞铭家”购房遭遇。
没有预售证收钱办理贵宾卡
26日,记者接市民报料:我们去鑫瑞铭家看房后,昨天得到开发商通知,让今天去交钱办理认购,活动期间交两万抵三万购房款,但我们并没有看到他们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样算违规吗?如果我们交了钱,一旦发生纠纷,我们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当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位于交通路与大庆路交叉口南约100米处鑫瑞铭家售楼部了解到,售楼部陆续来几拨咨询缴款情况者,但该售楼部并没有张贴房产开发的任何证件,建设工地上正紧张施工。记者以买房者的身份要求看他们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员一边含糊地说:“我们证件齐全”,一边向记者展示了其所谓的证件:一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但记者发现这并不是该项目的手续,该售楼员解释说:“原件都在房管局那里保存呢,很快就拿回来了。”售楼员表示,从今天起,鑫瑞铭家项目开始正式办理“交两万抵三万元房款”贵宾卡。
据了解, 近日,周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媒体公开表示:“近段我市个别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展订房、排号、售VIP卡、交定金优惠等商品房预售活动。此行为已涉嫌违规。”提醒购房者谨慎购房,并提醒违规企业停止违规行为。《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有任何预售行为,不得向预购人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
用“彼证建此楼”忽悠购房者
向记者报料的购房者张先生说,“他们拿出的证件上面显示的建设地址是‘人民路中段’,用别人的证件忽悠我们。”为了验证张先生的话,记者26日以买房者的身份在大庆路鑫瑞铭家售楼部要求看其证件。胡姓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所谓的证件:都是复印件。其中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记者看到这些证件的项目建设地址赫然写着“人民路中段”,项目名称是“滨水·左岸”。内容与该项目毫无关联。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就是该项目全部证件。当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鑫瑞铭家项目的负责人核实证件问题,售楼部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道老板电话”。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