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以及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确保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办,周口市工商局积极发挥职能,根据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从现在开始到2010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世博会标志专用权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世博会标志、销售侵犯世博会标志产品和非法印制世博会标志行为。
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规定,世界博览会标志是指: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机构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名称、会徽、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口号;国际展览局的局旗。未经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的,工商部门将予以查处。
据悉,在世界博览会开幕前,工商部门要在产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全面检查世博会标志使用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世博会标志、销售侵犯世博会标志商品和非法印制世博会标志的行为。整治的重点是商品集散地,批发市场和大、中型商业销售市场以及旅游景点等等;世博会举办期间,加大对著名旅游景点和批发零售市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广告、网络等媒介中使用世博会标志行为的监管,禁止经营者利用世界博览会等名义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
(崔健 刘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