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9日,家住沈丘县北杨集乡的李田业在农资连锁店买了200公斤肥料后高兴地说:“以往买肥料总怕买到假肥料,一次最多买50肥料公斤,用完再买,现在有工商人员为我们把关,我将这季种菜需要的肥料一次购回,省了不少事!”我市工商系统通过建立“四查”机制,深入推进“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农资市场监管成效。
抓源头,推行农资连锁经营机制。我市工商系统支持供销、邮政等行业和财鑫集团、河南健禾肥业、金源种业等龙头企业发展农资连锁配送经营,构建新型农资流通体系,实行“统一标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结算”,构建新型农资流通体系,为农民提供价廉、安全、放心的农资购买渠道。目前,全市农资连锁、直销经营户已占全市农资经营主体的58%,农资商品销售量占全市农资销售量的48%。
抓监管,强化农资备案待查机制。我市工商系统对全市3649户经营种子、化肥、柴油、农机等农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和“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完善农资商品入市备案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推行农资商品实物备案制度,督促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实现农资商品可追溯管理。
抓导向,完善农资信用分类监管机制。我市工商系统将农资经营户信用分为A、B、C、D四级,并对A类授予“农资经营示范店”牌匾,没有举报一般不予检查;对B类发放《预警提示通知书》,督促限期改正轻微违规行为;对C、D两类农资经营者,加大商品抽检力度,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今年以来,根据信用记录,工商人员确定重点监管农资经营户44户,抽检3个批次农资,收缴假劣农资16吨。
抓执法,建立重大案件专查机制。我市工商系统依托21个“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四个重点品种,依法快速查处了影响面较大、使农业生产遭受影响、使农民蒙受损失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尹剑 郭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