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窦娜)悼念活动期间,严禁烧香、摆供、烧冥钱等封建迷信活动,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这是川汇区民政局近日下发的《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的通知》的内容之一。
清明节将至,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相关工作,引导群众进行文明祭祀活动,《通知》要求:民政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第一”作为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的重中之重,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火、交通疏导等安全工作;大力弘扬殡葬文化,倡导文明祭祀方式,防止有些人借机将已平掉的坟头重新堆起等干扰殡改现象的发生,引导群众自觉破除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和低级、粗俗的不良祭祀方式,树立丧葬文明的祭祀新风;按照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在城市街道、居民住宅区播放或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纸钱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制造、销售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没收,并处以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线索提供:郭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