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继峰)清明节将至,市民政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突出安全管理,确保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通知指出,各地要把保障清明节群众祭祀安全作为第一目标。要强化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现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重特大事故,要尽快妥善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和迟报。继续按要求设置祭扫观察点,加强动态管理和监测。在清明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各重点部位及时进行检修,查漏补缺,消除隐患。要组织开展重点巡查,重点抓好扫墓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安全、有序、文明进行。
为切实提高全市殡葬服务水平,通知把3月15日至4月15日确定为优质服务月。本次优质服务月活动的主题是阳光殡葬。一要严格各项制度,实现规范服务。坚持服务项目、内容、收费、程序、承诺、监督六公开。二要提高素质技能,实现文明服务。要为丧属提供优质服务,杜绝生冷硬推现象。三要规范殡葬价格,实现诚信服务。四要以人为本,实现优质服务。开展“一站式”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