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季度,由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税收入下降或增长缓慢,已影响到我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为更好地服务周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业等五个行业的税收管理,规范行业税收秩序,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清一整”活动(“四清”,即清税源、清税款、清税票、清发票;“一整”,即整理完善征管档案)。现就本次活动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四清一整”活动的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纳税人。
二、“四清一整”活动的范围
上述五个行业的纳税人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取得及开具和税款缴纳的情况。有涉税违法行为的,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四清一整”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四清一整”活动,达到彻底清理漏征漏管户和治理一个行业、堵塞一个行业漏洞、规范一个行业管理、增加一个行业税收贡献率的目的。
四、方法步骤
活动将按照“统一部署、分别实施”的要求进行,采取自查补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时间安排为2010年4月22日至2010年7月30日,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查比对、宣传发动暨自查阶段(4月22日至5月22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逐户对本辖区内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纳税人开展清查比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辅导,讲清相关政策,督促纳税人自查补报;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通告,进行广泛宣传。纳税人对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取得及开具和税款缴纳情况进行自查。对纳税人自查补缴的税款,只加收滞纳金,不再予以处罚。
(二)重点检查阶段(5月23日至7月22日)。
由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根据清查比对发现的线索和纳税人自查情况,选择问题突出及不予积极配合的纳税人进行重点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7月23日至7月30日)。
对清查比对和自查阶段、重点检查阶段查出的问题,由地税部门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应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工作,纠正违法行为、补缴应缴纳的税款、滞纳金或罚款。
五、工作监督
地税机关、地税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廉洁办税,公正执法。对“四清一整”活动中地税机关、地税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欢迎广大纳税人通过各种渠道申诉、举报。市地方税务局监督举报电话为8128079。
特此通告
周口市地方税务局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