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报讯 (记者 普淑娟)4月19日下午,记者从全市政法机关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0年全市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
据介绍,这十件实事分别是:开展“千名法官回访千名当事人”活动,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推广巡回审判合议庭制度,深入基层,就地开庭、听证、合议、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进一步推广、完善、规范社会法庭工作,实现“一乡(镇)一庭”的目标;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信访大厅的硬件设施和工作制度,方便群众诉讼;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邀请人民群众参观法院,让群众了解司法;庭审活动对公众全面开放,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中院在年底以前要实现对依法公开审理、群众广泛关注、宣传教育意义重大案件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严格落实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符合直接送达条件的,直接送达裁判文书,无论公开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严禁收取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加大对生活特别困难案件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对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食宿费用的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
市检察院
本报讯 (记者 普淑娟)4月19日下午,记者从全市政法机关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市检察院2010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
据介绍,这十件实事分别是:一、实行涉检信访积案公开审查制度。对久诉未息的涉检信访积案实行公开审查,加大案件处理的公开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二、探索试行基层检察院来访人员点名接访制度。确定部分基层检察院为试点单位,来访人到试点单位基层检察院举报、控告、申诉,可自主点名选定接访领导或业务部门负责人,加强基层检察院各级领导在处理涉检信访中的责任,努力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三、建立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和被害人申请抗诉但检察机关决定不抗诉的案件,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解疑释惑,进行答疑说理。四、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工作方式。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的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健康推进,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五、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与学校及共青团、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配合,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帮助其尽早回归学校、融入社会。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宣讲活动。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宣讲活动,基层检察院全年不少于8次,市检察院不少于6次。七、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市检察院建立完善行贿犯罪档案。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法院裁判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信息,有关人员可持有效证件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八、加强对检察干警执法的监督。在坚持实名举报、投诉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限期答复制度的基础上,以检察干警执法档案为依托,加大对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力度,促进检察干警廉洁公正执法。九、继续深化“阳光检务”活动。确定12月1日为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加强网上公开,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建立健全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公开的制度,实行检务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查、查究、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十、探索检察机关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新载体、新形式。在2009年建立试点乡镇检察室的基础上,扩大乡镇检察室的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乡镇检察室的职能定位,把法律监督职能的触角延伸到基层。
市公安局
本报讯 (记者 普淑娟)4月19日,市公安局发布了2010年要为群众办理的十件实事。
据了解,这十件实事分别是:一、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全市新发命案破案率达95%以上,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线索查结率达95%以上,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两抢一盗”案件、督捕的“两抢一盗”逃犯的破案率、抓捕率达85%以上。二、提高身份证制作发放和户口变更事项办理效率。在上级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对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开通“弱势群体办理户政业务绿色通道”,推行送证上门制度;对外来人员集中的单位或居住区,集中预约办理《暂住证》。三、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在正常考试情况下,实行社会大考驾驶人科目一考试随到随考制度;开辟寒、暑假期间大学生考试专场;建立驾驶人各科考试成绩当场告知制度;在全市公安机关县市级车辆管理所推行驾驶证、行车证补换证及驾驶人体检业务,在60%以上的县市公安机关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登记业务;对新车上牌号段做到公开、透明,手续齐全的力争1个工作日办结。四、营造良好的消防管理和服务环境。提供消防信息服务,每季度发布一次消防产品监督抽查信息,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告火灾形势和专项整治结果;对业务受理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受理消防行政许可申请中,对申报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对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申报条件、提交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开辟“消防绿色通道”,对规模大、周期长的大型工程项目,在整体方案设计通过消防核准后,除单位建筑工程外,根据项目进度,分期审核、分期验收,分期出具审核、验收意见书。五、优化出入境行政管理和服务。在坚持2009年承诺的基础上,对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开展市区送证上门服务;提供出国劳务警示服务、在周常住境外人员签证(注)到期温馨提醒服务、办证大厅前台受理领导值班服务、特殊事项非工作时间预约服务和窗口接待延时服务。六、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在2009年全市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把“大走访”活动制度化、长期化,持续深入地开展“三深入、四进、四送”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七、畅通公安机关信访“绿色通道”。在坚持“局长接访”制度的同时,在全市机关治安、交警、刑侦、经侦等主要警种和派出所建立主要领导定期接访制度,重大信访事项随时接待。八、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积极依托110指挥中心和两部局长热线(0394—8368110、8386110),建立健全群众电话、网络投诉举报机制,在市公安局大门口设置群众举报投诉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九、切实加强警务公开。在市公安局政府网站公开警务,在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开辟互联网警务公开专栏;在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消防、派出所等窗口单位醒目位置设立服务指南,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十、为企业经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重大涉企案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实行挂牌督办、限期破案。
市司法局
本报讯 (记者 普淑娟)4月19日,在全市政法机关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情况通报会上,市司法局就2010年要办好的十件实事向社会各界作出公开承诺。
这十件实事包括:全市30个律师事务所建立60个法律服务联系点,免费为社区居民和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对年老、残疾等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公证;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司法鉴定事项,一律减收费用,减收幅度不低于法定标准的20%;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少于3300件;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立法律援助接待室,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民间矛盾纠纷调成率92%以上;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全市规范、完善、建立三个以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和示范实体;深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在市、县两级信访接待中心设立信访接待室,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为全市中小学学校学生开展法制讲座、法制报告1000场次;创新普法载体,组建开通周口普法网,让更多的群众得到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