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绍彬
地震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涉灾面广的严重自然灾害。我国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地震强度大,分布广,频率高,损失重。上世纪全球大陆7级以上地震35%发生在我国。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数高达36万,比其他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的总和还多。继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今年4月14日我国青海玉树再次发生7.1级强烈地震。今天是汶川地震二周年纪念日,也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我们要关注防震减灾,科学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扎实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一、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从地质构造来看,我市属华北凹陷区的一部分,位于河淮地震带,属6烈度区,在我市通过的长度达100公里以上的断裂带有5条。据资料记载,我市历史上曾发生过3次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这些情况说明我市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意义十分重大。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对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平安周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目前我市防震减灾基础还比较薄弱,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防震减灾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防震减灾工作,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根本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扎实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夯实防震减灾基础,全力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不断提高我市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二、扎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一是以防为主,做好震害防御工作。地震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科学的防御措施,可以大大减轻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我们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把震害防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各类建筑的抗震设防能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努力做到“地下清楚,地上结实”。要强化重大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依法把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各环节进行严格审批和监管,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杜绝地震安全隐患。要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我市是农业大市,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农村,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农民防震减灾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防震知识,农民建房大部分没有进行抗震设计,没有采取抗震措施,房屋的抗震能力普遍低下。我们要继续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采取各种措施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抗震民居的积极性,编印《周口市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指南》,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抗震知识培训,为农民建设抗震民居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提高农村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是切实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防震抗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地震应急体制和机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制订地震应急预案,学校、医院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在制订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演练。加强地震应急硬件建设。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配备必须的应急设备和装备。按照《防震减灾法》要求,以消防队伍为依托,根据一专多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积极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城市规划应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其中,根据地震应急避难的需要,可利用现有公园、广场、绿地等开阔地带建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抓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要本着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在重要纪念日,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通信等多种宣传媒体,通过展板、条幅、宣传资料、知识咨询等各种形式宣传地震科普知识、防震避险知识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使防震减灾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法制观念,动员全社会依法参与防震减灾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公益事业,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面对严峻复杂的防震减灾形势和任务,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按照《防震减灾法》所规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真抓实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共同促进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
防震减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希望社会各界关心防震减灾工作,支持防震减灾事业,参与到防震减灾工作中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不断开创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周口、平安周口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