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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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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法系统三项重点工作访谈之三
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三项重点工作 服务周口跨越式发展
——访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庞黎明
●记者 普淑娟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为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道重要的时代课题。对此,市委高度重视,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深化对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三项重点工作真正落实到各项政法工作中去。

  我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检察机关又是如何部署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呢?近日,记者来到市检察院,采访了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庞黎明。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当前检察机关从理论到实践层面需要认真回答的一道重要历史课题。三项重点工作既着眼于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性问题,又着眼于源头治理、夯实基础,如何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把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没有具体的方式可以遵循,不仅需要从理论上理清三项重点工作之间的内在关系,而且要求真正找准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此,当前迫切需要我们认真思考、深化认识、摸索规律、总结经验,特别是通过理性思考、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指导检察实践。”庞黎明坦率地告诉记者。

  “强监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强服务,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强素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这是周口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思路。“要抓好三项重点工作,首先要把握好三项重点工作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社会管理创新是动力,公正廉洁执法是根本,三者之间是有机联系的整体。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三项重点工作之间的整体性和每一项工作自身的特殊性,通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的社会环境;通过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通过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这是庞黎明对三项重点工作关系的理解。

  检察机关如何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中发挥作用呢?庞黎明侃侃而谈:“我们检察机关要发挥好我们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能,认真落实‘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宽严相济、注重效果’和‘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强批捕起诉和处理涉检信访工作,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着眼于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黑社会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力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惩处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犯罪活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推动创新型社会建设;加大对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依法妥善处理流动人口犯罪以及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哄抢等‘民转刑’案件,增强群众安全感;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实行刑事案件诉讼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防止案件流失。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减少社会对抗。坚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从严打击和对轻微刑事犯罪从宽处理两手并举,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探索建立检调对接机制、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完善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以及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机制,加强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工作,依法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努力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最大限度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真正使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过程,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有关要求,借鉴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组巡回接访、信访督导、结案回访等有效做法,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逐案明确工作责任,有效化解信访积案。”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始终坚持把依法发挥职能作用作为基本方式和重要途径,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发挥好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发挥好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作用;依法强化各项诉讼监督,发挥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依法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发挥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做到到位不越位、监督不代替。”庞黎明这样认为。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形式有很多,庞黎明如数家珍:“我们将积极探索乡镇‘检察工作站’试点工作。创建以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涉法民生诉求和解、民事申诉息诉和解为模式的检调对接机制。搭建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涉检信访的发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活动,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

  关于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这项工作,庞黎明谈了很多独到的见解。看得出来,他对这项工作倾注了不少心血,因为全市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办公室就设在市检察院,庞黎明还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领导。

  “公正廉洁执法是我们检察队伍的永恒主题,要保证好全市检察工作人员公正廉洁执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思考。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建立起‘不想为’的机制。要公正廉洁执法就要有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必须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发挥教育培训的作用,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少数检察干警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素质提升年、学习实践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通过开展向身边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营造学先、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让广大检察干警从内心深处对不公正、不廉洁的行为感到羞愧、耻辱、厌恶,从而自觉地用公正、廉洁的标准对照自己、约束自己。      二是靠制度管人,建立起‘不得为’的机制。建立机制就是建立一种屏障,充分发挥机制的‘防火墙’和监督制约作用,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都要建立起风险评估机制、案件纠错机制、案件评查机制,尤其要把案件评查机制作为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重要抓手,与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紧紧联系在一起,使大家懂规矩、知纪律。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建立‘不能为’的机制。要在工作中督导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更注重加强办案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确保执法活动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严查严惩,建立‘不敢为’的机制。检察机关一方面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增强监督和深挖犯罪的敏锐性和勇气,注意在诉讼活动监督中深挖严查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增强监督实效,另一方面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不护短,不手软,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用政法队伍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干警,促其面对各种诱惑时要考虑不公正、不廉洁执法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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