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窦娜 实习生 李晓宇)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有关电视购物和网上购物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申诉逐步上升。为此,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结合近阶段投诉情况,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警惕消费陷阱。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更新,网上购物、电视购物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人们在享受方便快捷的同时,新的购物形式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最近,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不断接到有关电视购物和网上购物的消费申诉,消费者在申诉中反映,通过电视购物或在网上商铺购买的商品与广告中宣传的商品质量有天壤之别,要求维权。
“由于消费者没有购物发票,不能进行实物选择、交易的形式,异地交易物流快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手段的缺位,致使消费者难以维权。”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首先,在电视购物和网上购物时要与市场上的销售价格进行比较,当两者的价格相差悬殊时,要谨慎购买。其次,要科学理性消费,不要被虚假广告所诱惑。消费者要养成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的习惯,在选购商品时一定要货比三家,选择信用好、售后服务好的商家购买所需商品。再者,要主动要求商家提供购货发票和相关凭据。消费者如果选定了商家,一定要求商家提供税务发票和相关凭据,并核准商店的名称与发票上所盖印章是否一致。另外,消费者在收到投递公司投送的商品时,一定要先验货后付款,若发现投送商品与订购商品不符或有质量问题,可拒绝签收,不予付款。消费者要慎重拨打电视购物广告中留下的电话。在没有完全了解广告中经营者和拟购商品的信息前,请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联系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码等私人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和骚扰。
线索提供: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