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周口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决定从2010年6月10日至7月31日对全市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和换证工作。请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运管部门办理年度审验手续和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件。对本市籍不按期参加年度审验而继续从事经营的车辆,其经营证件视为无效证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依据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乃至吊销原经营许可。
特此通告
周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