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特别报道
 
 
 
2010年7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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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诠释检察官本色
——追记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高新志
  高新志近照
  6月29日,在项城市召开的高新志同志追悼会上,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秦金生(左)、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中)、周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禹星轸(右)为失去一位好检察官而深表痛心。(李俊义摄)
  高新志同志病重抢救期间,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左二)亲自到病房探望高新志同志。(李俊义摄)
  高新志追悼会当日,殡仪馆里挤满了为高新志同志送行的群众。(李俊义摄)
  6月29日项城市优秀检察官高新志同志追悼大会。   (李俊义摄)

  本报记者 普淑娟 李立 通讯员  靳登高 李俊义 张连营

  高新志档案——

  领导批示——

  高新志,男,汉族,196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任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一级检察官。1988年10月,高新志转业到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该院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侦监科副科长、公诉科副科长。他先后5次被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在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年度考核中连续5年优秀,多次被该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6月2日5时许,连续多天加班办案的高新志突然栽到,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被紧急送往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后又转到市中心医院、郑州大学一附院进行救治。在与死神抗争了20余天后,高新志终因病情恶化医治无效,于今年6月26日去世,年仅50岁。 

  

  领导批示——

  

  6月12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对高新志同志先进事迹作出批示。朱家臣在批示中指出:高新志同志在办案第一线战斗了20余年,默默奉献、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在他身上体现出了崇高的职业追求和职业精神,高新志同志的事迹催人奋进,其精神值得称颂!全市政法干警要学习他忠于职守、公而忘私、爱岗敬业、顽强拼搏的精神,要坚持“三个至上”,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为实现周口政法事业的辉煌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有人用时间计算生命长短,他用行动证明着人生无价……6月29日上午,在项城市检察官高新志的追悼会上,飘飞的挽联中有这么一首悼念的小诗。过去的20余年里,检察官高新志像一部机器,默默无闻、不知疲倦地工作在检察战线上。

  当日,在高新志同志的追悼会外,一群由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全体人员、机关干部、村民、普通市民自发组成的千余人的队伍聚集在追悼会场外,人们怀着悲痛的心情,排着长长的队伍,带着深深的惋惜和崇敬,最后看一眼这位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为了党和人民的检察事业奉献一生的优秀检察官,送他最后一程。 

  悲泪涟涟,声声肠断。人们深情地呼唤着他们的好检察官、同事们的好战友——高新志!

  熟悉他的领导和战友们无不悲痛地说:“新志是累死的呀,他是为了自己挚爱的检察工作而累倒的啊!”

  “高新志同志长期带病工作,积劳成疾,为了检察事业鞠躬尽瘁,献出了年轻的生命,我们都感到十分惋惜。”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薄玉龙悲痛的告诉记者 。“他是我们检察官的杰出代表,也是我们检察机关的骄傲,更是政法系统的一面旗帜。”

  今年4月份以来,随着项城市政法系统开展的“双赛双创”活动和检察系统正在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推进,各项检察业务逐步迈入“快车道”,公诉部门工作量骤然大增。身为办案主力的高新志同志,主动承担起了大案、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目前已出庭支持公诉各类刑事案件27起。为高质量办好每一起案件,本来就患有严重胃病的高新志,常常加班加点,连续奔波,持续作战,工作中多次因过度劳累感到头晕眼花,领导和同事们劝他去医院检查治疗,他总是说等忙完这一阵子再说,直至摔倒昏迷不醒。在随后的救治中,他在与死神顽强抗争20多个日夜后,永远离开了他挚爱的检察事业。他用自己年仅50岁的人生谱写出一曲生命壮歌,他不凡的业绩和感人事迹,展示出了一位检察官忠诚事业、勇于献身的时代风貌。

  高新志同志病重住院期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得知消息后,在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看望高新志同志,安排医院有关负责人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高新志。并立即作出批示,号召全市政法系统干警学习高新志爱岗敬业、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与此同时,高新志的事迹引起了新华社、人民网、检察日报、河南电视台等中央、省级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并先后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在全国、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6月22日,项城市委政法委做出决定,号召全市政法各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认真学习高新志同志的先进事迹。

  

  “要想办‘铁案’,就要精益求精”

  怀着一颗对检察事业的赤诚之心, 他工作力求完美

  

  高新志从事检察工作22年来,在办案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认真履行职责,他是科里办案数量最多的一人,经他审结的案件,至今无一错案。高新志平日里为人谦和,但是办起案来“较真”是出了名的,对案件的认定等法律问题从不和稀泥,没有结果决不罢休。 

  高新志对检察工作有着一种天然的热爱:无论是在反贪局时与腐败分子斗智斗勇的侦查工作,还是在批捕、起诉部门艰苦的办案工作,只要是交到他手里的工作,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做到最好。

  高新志的同事们说,工作中,只要是交给他的任务,他总是脚踏实地去做,精益求精完成;办案中,只要是在原则问题上他认定是正确的,他就一定会坚持到底。值得一提的是,从调入公诉科工作以来,他办理和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72起,提起公诉的法院全部做了有罪判决,没有一案出现超期,没有一案出现错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高新志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要想办‘铁案’,就要精益求精。”办案中,每起案子,他都严审细查,不枉不纵,心细如丝,从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将每一件案件都办成了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几年来,经他承办的案件,共追诉53人,追漏罪86起,有效打击了犯罪,伸张了正义。

  

  “凭党性干活,以原则为人!”

  在襟怀坦荡的高新志眼里,秉公执法就是最大的政治

  

  “公正执法,是检察职业基本要求,也是百姓维护合法权益最虔诚的期盼。”20余年来,高新志始终以此自勉,长期的检察实践使高新志同志认识到,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把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生命线和首要价值追求,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对检察事业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

  在高新志同志的心中,法律就是一杆秤,秤出的不仅是执法者的人格,也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作为一名检察官,在执法办案中既要敢于坚持和维护法律,还要善于运用法律解民忧、保民生、促和谐,做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2009年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由高新志负责办理的邵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在对此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仍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邵某的父母向执法巡视组反映,坚持认为其子无罪。同时,被害人家属认为检察机关有意偏袒邵某,在办关系案、人情案,并组织亲朋好友多次到公诉科追问,直言如不及时处理,他们将组织亲属到北京上访。情况紧急,如果不及时恰当处理,有可能激化矛盾,造成社会不稳定,进而影响检察机关的权威和执法公信力。为确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犯罪分子”,经过慎重考虑后,高新志向主管院领导做了案情汇报,院领导指示由他负责补充侦查、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当时,正值高新志的老胃病复发,在身体十分虚弱的情况下,他带领两名同志在深入乡村、派出所认真调查的同时,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上访的理由和要求,耐心地向他们讲解法律法规,而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过近一周的奔波,终于查清了事实,最终邵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邵某的父母在法律事实面前,对此表示认可,并表示不再上访。事后,受害人家属专程赶到检察院公诉科,拉着高新志的手动情地说:“我们原以为对方找你们说情了,你们对偏袒他们呢!看你们高检察官的这个工作认真劲,也用不着去上访了,再也不给政府找麻烦了。”

  2008年10月,在项城市开展打黑除恶、严打整治等专项斗争进入关键阶段期间,高新志同志负责办理王某涉嫌故意伤害、强奸一案,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查,他从中又发现正在豫北监狱服刑的饶某某涉嫌伙同黄某某、曹某、邝某某、吴某某等将一女青年王某骗至酒店实施轮奸的犯罪事实。由于该案案情重大,案件背后很可能牵扯着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侦办工作的难度、阻力有多大,可想而知。这是个艰难又极富挑战性的工作,涉及人员多,人情关系复杂,社会舆论高度关注,高新志顶住多方压力,主动与侦查部门联系,制订周密细致的侦查方案和调查取证方略,经过两次退查,查清了案情,最终依法将5名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分别被判处6到10年的有期徒刑。一时间,群众拍手称快,此案件的办理,有力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

  

  “我手头案件太多了,等忙完这一阵再说!”

  他一心扑在案子上,透支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提前进入倒计时

  

  高新志同志长期以来,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把精力集中在办好每一起案件上,为了案件,他常常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连续奔波,持续作战。虽然患严重胃病多年,但他一心扑在工作上,没有认真检查和治疗,也没有好好休息。

  今年4月份项城市检察系统正在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推进,各项检察业务逐步迈入“快车道”,公诉部门工作量骤然大增。身为办案主力的高新志同志,主动承担起了大案、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

  工作中,高新志几次一直感到不适,头眩晕得厉害。可此时他心头挂着的除了案子还是案子:某起故意伤害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证人重新出具的证言有伪证嫌疑,案件当事人双方,一方扬言案件办错了,要求无罪释放,一方哭诉袒护被告人,急需补充侦查;正在准备起诉的某起轮奸案,受害人主动到检察院提出李某未参与犯罪,李某也及时翻供……

  “这些个案子都是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案件,一个都耽搁不得!”同事们清晰地记得,那些天高新志几乎是每天泡在单位里办公,患有严重胃病的他,几乎没有吃上一口可口的饭。 

  好几次,同事们看他趴在办公室难受的样子,都劝他赶紧上医院看看。可他哪里走得开呀。几个案子轮番上,他和科里的同事加班加点连续奋战,即便是这样,高新志都还嫌时间不够用,哪还顾得上看病? 

  “等忙完这一阵再说!”他没有告诉任何人,每次病得厉害时,他打完点滴吃些药片,又坚持和同事们并肩奋战。

  高强度的办案工作大量消耗着他早已虚空的体力。累得实在撑不住了,他就趴在办公桌上歇口气,感觉稍好点儿又强打精神继续干。就这样,他用顽强的毅力硬撑着度过了生命中的这最后10余天。据高新志的同事回忆,因为忙于办案,他甚至没能美美地吃上顿饭,没能好好地睡上一个安稳觉。 

  

  “其实人这一辈子,需要的没有想像的那么多!”

  “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不是个人的私物,更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摆脱清贫的工具。”

  

  “做人要清正,修身要廉洁。”参加检察工作以来,高新志注重维护着检察官在老百姓心中公正、清廉的形象,恪守着“忠诚、公正、清正、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公正、廉洁办好每一起案件。

  高新志上有80多岁的患病老母亲,下有上学的儿女,家中十分清贫,5年前亲戚资助的建房款至今仍没有还清。但他针对如今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不只一次的对自己的家人说,现在有些人不给钱不办案,收礼后乱办案,那不会长久,早晚都要出事,咱千万不能收人家的钱物。人家为什么给你钱,还不是看你有这个权力?但这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不能把它当作自己的私物,更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摆脱清贫的工具。咱做人、做事不能违背法律,愧对良心。其实,人这一辈子,需要的没有想像的那么多!就是要把物质生活看得淡一点,把事业看得重一点,对生活就很容易知足。

  他对待名利,淡泊如水。高新志同志1988年参加工作,从事检察工作已经22个年头,看着许多同志在身边不断成长进步,可他在副科长的位置上一干就是十几年,多少次调职调级的机会都与他擦肩而过,但他的心态放得很正、很平,从没因此发牢骚,始终保持着一颗平常心,他常说,把机会给有知识又能干的年轻人,对咱工作也影响不了啥!他一直坚守着“手不能伸,嘴不能馋,心不能偏,财不能贪”的生活准则,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执法,以独特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大家的尊敬。这么多年来,他没有跟身边的同事拌过嘴、红过脸,与大家的相处十分和谐愉快;这么多年来,总是把对人与对事分得很开,在工作中不讲私情,在与人交往中不怀私心,因此他的人缘很好。不管是和他共过事的,还是接触过的,大家在回顾与他在一起的经历时,对他的一个共同感受就是:好人高新志,好检察官高新志。

  为了百姓的期盼,为了百姓的利益,心力交瘁的高新志倒下了。他用自己的生命,守护着一方百姓的福祉,诠释了对检察事业的忠贞不渝!

  高新志走了,就这样离开了我们,他才50岁呀,正是干事创业的黄金时段,为了不辱检察事业的庄严使命,为了不辜负父老乡亲的殷切期盼,他义无反顾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走得太匆匆,留下了太多的不舍和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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