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杨树食叶害虫已进入危害期,为保护林业生态市和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成果,决定于7月3日至13日对我市311国道、106国道、洛界路、商临路、郑周路、南洛高速及沙颍河、汾河、贾鲁河、涡河、黑河两侧廊道林进行飞机防治杨树食叶害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飞防期间,严禁在飞防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飞防期间,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漂浮物。
三、严禁向飞机投掷弹药、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
四、飞防期间,在飞防线路下露天经营餐饮、水果蔬菜及其他食品的摊点,应停止营业,转移到安全区域,飞防结束后再恢复营业。
五、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等造成威胁,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
六、飞防用药为仿生制剂阿维、灭幼脲,对人、畜安全,但对桑蚕、蜜蜂有一定影响,请养殖户提前采取防范措施,转移到安全区域。
特此公告
201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