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措施 亲情服务市民
本报讯(记者 巩文) 为打造周口市住房和建设系统新形象,更好地服务百姓,近日,市住建局把“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评价标准。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产权监理处为进一步落实局党组精神,狠抓工作细节和制度建设,努力打造“阳光房产、效能房产、法制房产、廉洁房产、创新型房产、温情房产”,力促工作作风和行业作风的根本性转变。
阳光房产:不说“不能办”,多说“怎么办”
市房地产交易大厅作为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部门,服务质量的好坏,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为最大限度实现阳光办公、收费透明公开,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将收费标准、工作流程、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监督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布。各项工作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全力推行一条龙服务、限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加强业务咨询服务工作,对大型商住小区、大型企业大宗登记业务,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集中办证、开辟“绿色通道”的服务方式。同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将“不知道”、“不清楚”等字眼在房产服务中列为“禁语”。通过创新服务措施,交易大厅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不断提高,受到了社会好评。
效能房产:“3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
为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我市房地产交易处、产权监理处在房地产交易大厅内实行联合收件、共同审核,缩短了办事时间。在建设部规定各类产权登记业务的办证时限为30个和60个工作日的前提下,实现了申请人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购买新建商品房为7个工作日,二手房买卖为7个工作日,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运作、简化办事程序,市房地产交易处、产权监理处对每一个办事环节,都要明确办结时间、明晰办事责任;定期统计工作结果、督查办结情况,对每一件迟办、错办的事弄清出错环节、查清责任,确保了办证质量。
法制房产:“交易当事人到场做好询问笔录”
为了进一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房地产交易大厅针对大厅工作情况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加强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在确立了审批制度的同时,还因地制宜地出台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内部业务技术规章制度,以及从科室负责人到一般岗位的职责范围与岗位责任制、操作规范等。同时,为进一步保护房地产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利,要求交易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做好询问笔录,以确保买卖合同的真实性,从源头上根除问题滋生的土壤。
廉洁房产:公开收费标准,杜绝人情费
市房地产交易处、产权监理处将收费标准在房地产交易大厅公布,设立廉政举报箱。同时还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办人情证,不做人情减免。做到收费公开、公平。为进一步强化收费管理,对所有交易登记收费情况由单位主要领导每日抽检,由收费科室和发证部门每月核对,杜绝暗箱操作。
创新型房产:着力增强“创新力”
市房地产交易处、产权监理处大力倡导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学习和工作氛围。每周二、五举办业务培训,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类相关资格考试。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充分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下大力气健全信访处理体系,抽调业务骨干对信访多发领域进行集中梳理;领导深入一线、面对面接访和解决问题,对多年未能办结的房产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清理。
温情房产:情系低保
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对市区一些经济困难,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低保群众,凭本人身份证和低保证到房地产交易大厅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免收相关房地产服务费,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真正做到服务群众,奉献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