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区民族宗教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在工作中争当“政策法规宣传员、民情民意通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发家致富指导员”,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政策法规宣传员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和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中间,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提高他们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民情民意通讯员收集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并认真分析加以解决。矛盾纠纷调解员定期排查民宗领域的不安定因素,梳理排查结果,及时与群众交流沟通,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发家致富指导员在信教群众中开展发家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组织致富能力强的信教群众,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和致富技术,指导他们脱贫致富。
(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