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俊豫 通讯员 苗黎东 王 辉)连日来,淮阳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在学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内容、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使执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在执法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刑事政策,化解矛盾,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
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尤其是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或者琐碎事由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实行刑事和解告知制度。在办理该类案件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洞悉双方发生矛盾的深层次的原因,大多数情况下,要会见被害人了解其心理变化,就矛盾引发的伤害事实对其予以开导,使其解开心结,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主张在侦查部门的主持下调解。如果调解成功的话,建议公安机关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的规定》的相关内容予以处理。该院的这一做法,不仅得到侦查办案部门的好评,而且得到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赞成,不仅使双方得到了法律教育,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存在,更重要的是化解了双方多年的积怨,增添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因素,使执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