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玉杰 陈新合 图/魏向前 冯宇
鹿邑县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带领全体干警,坚持以业务建设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院务管理为基础、以科技强检为保障,狠抓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经过3年多的努力,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大变化。
成就篇——
求真务实结硕果
在上级检察院和鹿邑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鹿邑县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2007年,鹿邑县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提出了“全面发展,突出重点,创新亮点,高水平推动检察工作长期、健康、平稳、提升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队伍唯精,案件唯质,管理唯效”的执法思念,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实现了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共受到集体表彰66次,其中国家级1次,省级4次,市级50次,县级11次;共受到个人表彰79人次,其中省级5人次,市级65人次,县级9人次。该院信访接待室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文明接待室”,该院连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委政法委评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被市检察院连续3年评为“先进检察院”、“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在全县2007年、2008年目标管理考核中进入“一类单位”行列,在干部作风建设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在鹿邑县委、人大组织的经济建设环境测评中满意度位居全县前列。2008年,鹿邑县委政法委发出了《关于向县检察院学习的通知》,为全县政法系统树立了学习榜样。2008年6月4日,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在市委书记毛超峰、县委书记杨廷俊的陪同下到该院视察工作,对该院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服务篇——
围绕中心工作 服务县域经济
鹿邑县检察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服务大局的第一责任,放在各项检察工作的首位,与公安、法院配合,有效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等刑事犯罪活动,探索实行的“在办案数量上求多,在办案质量上求高,在办案力量上求强,在办案速度上求快,在办案效果上求好,在办案环节上求顺”的做法,在全省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批捕、起诉两项指标在全省政法系统综合排名中始终位于前列。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入乡包村创平安”,送法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乡村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积极参与对治安乱点等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和管理,群众安全感指数明显提高。2007年以来,先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整治商业贿赂、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检察工作,自觉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去年6月25日,该院成立县产业集聚区企业维权办公室,优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深入企业走访调查,受理业主投诉,解答企业法律问题,帮助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处理影响企业发展环境的治安案件,促进企业发展。县委、县政府、业主、职工和县产业集聚区主管机关对产业集聚区维权办公室主动、经常、有效、无偿服务区内企业依法经营、科学发展取得的初步成效表示满意。检察长张松树等领导带领抽调人员参与普九教育清欠、环境污染治理、老子十里文化长廊建设、“双十”工程、麦茬防火等全县中心工作,多次受到鹿邑县委、县政府的肯定。该院被评为“老子故里建设突出贡献单位”,1名干警被授予“老子故里建设突出贡献者”荣誉称号。
和谐篇——
探索接访新模式 营造和谐新气象
2007年以来,鹿邑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构建涉检信访三级接待平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有效开展创建“和谐鹿邑”活动。鹿邑县检察院把涉检信访工作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创建和谐鹿邑的有效途径给予高度重视,探索形成了以一级接待化解辖外案件、二级接待化解辖内案件、三级接待化解急难案件为内容的涉检信访三级接待平台,做到了矛盾早发现、早处置、不上交,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环节。该院共受理群众来访320件,全部做到案结事了、息诉停访、群众满意,实现了赴京、进省、到市涉检信访零目标,受到了省检察院、市委、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县委、县委政法委领导的肯定。一级接待平台化解辖外案件,做到辖外案件份内办。一级接待平台设在该院大门口信访接待室,每天有两名工作人员值班,按照“答疑、导航、协调”的要求,受理群众来访,区分辖内案件与辖外案件,负责协调处理辖外案件,移交辖内案件进入二级接待。200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群众来访320件,分流出辖外案件280件,占信访案件受理总数的87.5%,其中向管辖机关出具《检察意见书》进行书面协调信访案件129件,向管辖机关电话协调115件,与来访群众一起到管辖机关上门协调36件。二级接待平台化解辖内案件,做到辖内案件重点办。二级接待平台设在一楼信访接待大厅,每天抽调控申、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监察等部门业务骨干人员值班,在主管副检察长的带领下负责办理一级接待平台移交的相关辖内信访案件。一是登记分流。控申部门接待人员将来访群众基本情况、诉求内容和反映事实,制作《涉检信访案件登记表》和《涉检信访案件汇总表》,经审查,根据信访案件性质,分流到有关部门办理。2007年以来,办理辖内信访案件40件,分流到控申部门办理11件、反贪部门7件、反渎部门4件、侦监部门6件、公诉部门5件、民行部门3件、监察部门4件。三级接待平台化解急难案件,做到急难案件领导办。三级接待平台设在检察长办公室,按照检察长信访案件接待制度的要求,负责办理二级接待平台不宜处理、不能处理的急难案件,如在二级接待中来访群众要求检察长接访的案件、需要检察长决定的案件以及经检察长同意报上级院领导视频接访的案件等。2007年以来,检察长亲自办理、参与办理信访案件15件,占辖内案件的37.5%,使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常态化、经常化。
创新篇——
创新工作机制 “三唯兴检”见成效
“鹿邑县检察院队伍精神面貌非常好,职务犯罪案件办得又好又快,管理富有成效,特别是县检察院党组提出的 ‘三唯兴检’理念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要求。”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2008年6月5日在县检察院调研工作座谈会上听取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松树的工作汇报后评价说。
“三唯兴检” 理念是该院新一届党组2007年按照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提出的执法理念,是“队伍唯精、案件唯质、管理唯效”的统称。该院党组靠机制搭建“三个平台”,解决“三个问题”,把“三唯兴检”理念落到实处,即搭建考核平台,解决干警想干事的问题,实现管理唯效;搭建练兵平台,解决干警会干事的问题,实现队伍唯精;搭建监督平台,解决干警干好事的问题,实现案件唯质。
院党组要求什么,就让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每位干警想什么。对此,该院制定了目标管理、“两会”、“两述”、问责、奖励等制度,搭建讲评考核平台,调动干警主观能动性,实现“管理唯效”的理念。院党组要求什么,就让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每位干警会什么。对此,该院党组制定了练兵择岗等制度,搭建练兵平台,调动干警学习能动性、主动性、积极性,实现“队伍唯精”的理念。院党组要求什么,就让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每位干警干好什么。对此,该院党组制定了“三管”、职责提醒、“四书”、警示例会、警示书等制度,搭建监督平台,规范干警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实现“案件唯质”的理念。
鹿邑县检察院把创新管理机制放在重要地位,坚持走制度建院、机制兴检之路,形成了“人人受制度约束、事事有制度引导”的院务管理新局面,较好地发挥了定向、激励、规范、评价和促进等5种主要作用,推动了新一届院党组确立的“全面发展,突出重点,创新亮点,高水平推动检察工作长期、平稳、健康、提升发展”工作思路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