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特别报道
 
 
 
2010年8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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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立潮头担正义 矢志不渝铸法魂
——周口撤地设市10年全市法院工作回眸
  市委书记毛超峰接见市中级法院先进英模代表
  市长徐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明山的陪同下调研法院工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向全市法院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表示祝贺
  办案理念赢得三方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法官走进工地宣传法律知识

  ●记者  普淑娟  张磊 通讯员  徐林  周玉国

  核心提示

  撤地设市十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尤其是2007年以来,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全市广大干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足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的“四个一和谐办案理念”,确立了“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一个主题、推进五院方略、强化六个提升、实现一个目标”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即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大局来谋划、开展法院各项工作,突出“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全面推进“素质建院、质量立院、创新兴院、文化育院、科技强院”五院方略,着力强化队伍素质、案件质量、服务水平、创新意识、争创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等六个方面的提升。把解放思想作为金钥匙,开启审判发展新思路,把更新办案理念作为原动力,推进各项工作新进程,把创新监管体系作为突破口,破解工作中遇到的新旧难题,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制度创新、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切入点,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和促进经济发展,建立长效运作机制,倾心打造司法品牌,在不到4年时间里,实现了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走出了一条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的新路子,初步实现新跨越、新崛起,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司法保民

  ——创新审判监管机制

  按照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新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起群众观念,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基本出发点,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第一要务,从制度设置到法官的具体言行乃至监督管理程序的运作,都能体现出司法保民的宗旨和要求。通过司法活动,不但很好地完成审判工作承载的公正裁判的具体任务,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把司法保民工作落到实处,并采取具体措施,防止损民事件的发生。

  创新审判质量管理机制。推行“一台、一表、一办法”审判管理模式。“一台”,即审判监督台,对每位审判法官的工作量、工作效率、办案质量等项目进行细化、量化、分项统计,并用数字标注在相应位置。“一表”,即“案件审理报告评分表”,对案件上诉、抗诉、改判、发还重审案件,由审判委员会对案件审判质量作出综合评定,写出评语,打出分数,年终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作为衡量工作质量和评先的依据。“一办法”,即案件审判质量评查办法,办案件每季度评查一次,对典型案件的法官予以表彰奖励,对案件审判质量较差的法官,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创新审委会专业化建设机制。修订完善了《审判委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实施细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成立了刑事、民事两大专业委员会,变“行政化模式”为“业务化模式”,克服“议而不审”的现实问题,彻底根除了案件提交界定不明、成员结构不合理、审和判不分离、以“会场”代替“法庭”、错案责任难追究等诸多弊端,“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现象予以杜绝。

  创新审判执行公开机制。立案阶段,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设立流程管理图,案件查询栏目,电子显示屏幕,让当事人从中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裁判阶段,法官务必进行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对裁判内容引导当事人加以正确引导与理解;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

  司法安民

  ——创新审判运作机制

  2007年初,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以“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总价值追求,以“是否有利于和谐稳定、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总衡量标准,在摒弃以往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机械执法,运用简单的“法律规定+事实证据=判决”传统办案模式基础上,创新提出了‘四个一’和谐办案理念:即“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并将这一理念作为一条主线贯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始终。

  市委书记毛超峰在批示中指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并实践的‘四个一’办案理念,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体现了执法为民,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市长徐光对该院秉承和谐办案理念,成功调解川汇区南郊乡小王营行政村历时12年、群众多次集体赴省市上访、备受各级领导关注、涉及3000余村民利益的征地补偿纠纷案作出批示,称赞法院为社会和谐安定维护农民利益立了大功。三方当事人共向法院赠送8面锦旗,成为该院秉承和谐办案理念所办经典案例之一。该院与河南省法院《公民与法》杂志社联合举办的“创新办案理念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来自省法院和各中院的16名代表及高校专家学者就该院确立的“四个一”办案理念从理论、实践、成效等方面进行专题研讨。一致认为,该院确立的 “四个一”办案理念是我国司法机关在当前所处的特定时期和特定背景下科学司法政策的正确选择,反映了时代进步的需要,体现了实践发展的需要,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找准了审判工作的职能定位,是被实践所证明的、全新的、和谐的办案理念。

  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机制,抓打击,保稳定,突出“严、快、好”。 即突出“严打”重点、严格执行刑事法律政策、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快速反应、快速立案、快速研究、快速审理;人权保障好、教育效果好、诉讼活动监督好、刑赔民案件调解好。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改“先定后审”为“先审后定”,将诉讼活动的重心移到法庭上;注重对被告人权利保护,坚持控辩双方当事人诉讼中地位平等原则,不因国家公诉对被告人实行“有罪推定”,证据不足,依法宣告无罪。

  创新民事审判工作机制,重调解,促和谐,实施诉调对接。该院利用立案前的疏导调解、社区协助调解、委托调解、陪审员调解等方法实现诉讼调解与社区调解工作相结合,实施“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以人民法庭为指导,派出所、司法所为依托,乡(镇、办)民调委员会为骨干,村组民调委员会为基础的乡(镇、办)、村、组三级民调网络。不断完善和健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严格杜绝一方当事人是国内的公司、企业就给予特权,是私有的公司、企业就予以歧视做法;把工作重点从调整对立的阶级关系转移到承认和保护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政治、经济、财产和人身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上来,转变重政权轻民权的观念,克服“防民”思想,提高人权保障意识能力。近年来,该院所依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在60%以上。

  创新行政审判工作机制,严执法,重平等,推进依法行政案。确保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平等法律地位、当事人受损害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违法的行政行为得到纠正、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得到尊重、法律的权威得到维护。有效实施“多层重视、多措并举、多方协调、多重机制”四项“硬性”,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推进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调节器”和“减压阀”作用,及时化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对立矛盾,促进官民和谐。该院行政审判撤诉率每年都在50%以上。该院连续五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创新实践案件收录机制,杜绝超审限。为将审判运作机制能够得到有效运行,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充分发挥局域网优势,对所受理的审(执)案件采取“网上公示、红灯警告、跟踪追究”的现代办公方式。审判业务业务部门在收到立案卷宗后24小时内将案件的性质、当事人身份、开庭时间、开庭时点、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审(执)期限等信息输入至局域网微机中,在网上予以公示。

  审判机制的创新和运行,大大增强了广大法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忧患意识,案件呈现审结率上升,执结率上升,调解率上升,上诉申诉数量下降,发回改判数量下降,上访闹访数量下降“三升三降”的可喜局面。

  司法利民

  ——创新服务保障机制

  市中级人民法院把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重点,不断创前新服务保障机制,实施一系列硬性措施,下大力气,花大功夫,解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立案难、救助难、信访难、执行难”四大焦点、难点、热点问题。将人民群众及时从诉讼困境和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确保司法利民。

  创新便民服务机制,解决立案难问题。该院从热情服务、文明办案入手,彻底摒弃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办事作风,充分发挥立案窗口作用,先后投资100多万元,建立了立案服务大厅,内设8个服务窗口,实行起诉、立案、咨询一条龙服务,确保一般案件即时审查,复杂案件当日审查;完善立案、缴费、休息一站式服务,设置阅览查询处和休息区,公布工作流程和制度,提醒当事人诉讼注意事项。对涉及老、弱、病、残当事人通过“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和“下乡巡回法庭”上门办理立案手续。凡出现冷漠、生硬、推诿、蛮横致使当事人严重不满,符合立案条件不立引发信访,贻误立案时机导致损民事件发生等情形的,按规定一律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创新扶困助弱机制,解决救助难问题。为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该院从立案、审理、执行三个环节入手,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实施司法救助的若干意见》,建立醒目标牌,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规定凡符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只要符合减、免、缓交诉讼费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批准。

  创新导诉接待机制,解决信访难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信访接待、督查督办机制进行改革,整合信访接待、督查督办力量,成立导诉接待处理督查办公室,在全国率先设立导诉台。对来访来诉群众实行导诉、接访、处理、督查四位一体“一条龙”司法便民服务机制。每天由3名专职导诉员和1名兼职导诉员挂牌上岗,对来访来诉群众进行接待、登记、引导,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实行院长、庭长接待制,对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即时办理紧急事项,坚持有问必答、有诉必理、来信必复。凡属重大、疑难、矛盾容易激化、屡访不止的涉法信访案件,院长张明山必亲自接访处理,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成为把好信访关口处理涉法信访案件的第一人。2009年,全市政法机关新办理案件引发的信访案件共296件,法院系统只有45件,仅占全市政法系统的13.3%。《河南法制报》在头版头条作以长篇报道。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法院借鉴学习周口经验。该院由全省法院信访量前几名下降至后几名。创新实践导诉新机制的经验材料分别被市委、省政府和省委转发,并作为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

  创新执行联动机制,解决执行难问题。以竭力消除“空调白判”现象、依法保障当事人实体权利为基本出发点,创新实践6大运作机制,进行动态和静态信息管理。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执行联动机制上,联络公安、工商、银行、纪检等职能部门,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向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制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消费;停止给被执行人办理一切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施工许可等有关审批,企业变更和新企业注册、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变更抵押,规划项目,房产登记、过户等有关审批手续。并当地电台、电视台联系和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促使其主动地履行义务。有效地破解了执行难题,走出了“清完又积”“边清边积”的怪圈,较好地完成了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规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司法惠民

  ——创新服务发展机制

  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定审判工作的政治方向,自觉摆正审判工作与经济发展、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采取三服务二保障的有效措施,让企业放下沉重的包袱,让机器在正常的运转中扭亏增盈,使当地经济在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可靠的司法保障下平稳快速发展,让人民群众办理每一起案件、化解每一起纠纷、处理每一起信访、进行每一次法律服务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向前延伸,搞好超前服务。成立帮扶和解决纠纷事务活动领导小组,奔赴各厂矿、企业进行帮扶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讲解企业在发展经营中经常适用的法律、法规问题,企业在法律上所不能解决的实际困难与问题。从稳定经济发展入手,牢固树立宗旨、大局、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办事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秉公办事能力。在审判案中,最大限度地预防厂矿、企业债务和债权悬空与逃废,尽量使其在实现其债权的同时,依法按时上缴国家税收,妥善安置下岗职工。向后延伸,做好跟踪服务。案件执结后,及时派专人到厂矿企业进行回访,根据回访和调研情况,提出依法治厂合理性建议,妥善处理企业间合同纠纷,尽量杜绝和减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常见性和常识性法律缺位而引起的矛盾纷争。

  以2009年为例,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为当地厂矿、企业处理纠纷36件,解决信访事件12起,防止100多万元国有资产流失,使200多万元的债权债务未能悬空、逃废。依法审理和执结各类案件356件,收回欠款2000万元,安排下岗职工500多名,盘活沉淀资金85万元,为特困企业减、缓、免诉讼费累计15余万元。 

  司法为民

  ——创新队伍建设机制

  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价值追求的最高境界,作为检验法院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作为司法行为的最高规范。提出工作靠人干,案件靠人办,加强队伍建设是关键的发展理念,提出“四要五带一树”抓班子,实施“重教、严管、厚爱”六字方针,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创新教育机制,丰富学习活动内容。坚持以自学、外出学、培训学、辅导相结合的学习方针,鼓励非法律专业人员参加法律本科学习和审判员专项培训,选送优秀法官参加研究生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高层次教育。创办了“周口法院大学”。明确办学的目的和宗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五个一”评比活动,即每年分别开展一次计算机操作应用能手、写作秀才、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和优秀法官评比活动。

  创新约束机制,实行以制度管人。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编辑出版《制度汇编》一书,印发每位干警。从院长到普通干警,人人都有制度约束,人人头上都有“紧箍咒”。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捆绑。设立文化长廊。在法院院内的东西两侧设立了长为65米、高为2.5米的巨幅文化长廊画面,高度集中地反映了法院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奋斗目标,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取得的突出成就以及人民群众崇尚社会和谐的精采画面。利用节假日,为干警演出,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在由省文化厅和市委、市政府共同主办,省合唱协会和市文化局承办的第三届河南省合唱节演出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黄河杯”最高奖项黄河杯金奖。在去年8月8日市政府举办的“全民健身日”大众广播体操比赛中,以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荣获大赛金奖。9月18日,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联合组织了全市离退休老干部庆祝建国60周年爱国歌曲大家唱合唱比赛中,夺取金奖第一名。在市委组织的市直机关“唱红歌颂祖国”群众歌咏比赛中,荣获金奖第一名,实现了2007年、2008年、2009年市直机关歌咏比赛“三连冠”。

  创新用人机制,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在法院工作中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形成谁勤于学习,谁勇于投身法院改革的伟大实践,谁就有施展才华、发挥自身潜能的平台。制定了《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机构改革暂行规定》,凡缺职的中层正副领导职位一律进行公开选拔。现场公布竞岗条件,现场公布职位,现场报名,现场审查资格,现场公布演讲题目,现场演讲,现场投票打分,现场统计成绩,当场公布入围人员名单,整个过程保密、严谨、从速、阳光、公正,一批业务骨干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3年多来,落实正、副科级审判员55名,落实副处级审判员19名,提请任命审判委员会委员10名、审判员11名,56名法官走上中层领导岗位。科学的用人机制,在全省法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被誉为“周口模式”。

  该院创新实践法院科学发展的长效运作机制,给法院各项工作带来勃勃生机,在实现良性发展的同时,产生了质的飞跃,实现了新的跨越。

  如今,老百姓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官司,首先看到的是法院大门口主动热情迎接当事人的导诉法官,接待大厅和分口接待室 “热情迎、耐心听、认真办、诚心帮”的工作准则和服务质量,使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感受到家的温暖,有困难找法院,已成共识……

  这样一组数字,可以看出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各项工作机制带来的新气象,取得的丰硕成果:法院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年平均结案率达到92.6%,与2006年相比上升19个百分点,涉诉信访案件数量比2006年下降70%以上,不仅甩掉了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大户的帽子,还分别被省市表彰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2008年、2009年在该市召开的“两会”上,法院的工作报告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评价和赞扬,并获全票通过。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市法院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匾额、感谢信累计四百多面(封),其中双方当事人共向法院赠送锦旗就有82面。被人民群众当作是“看得见的公正”、“能感受的高效”、“被认同的权威”。

  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中国法院网国际互联网站授予“2008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被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联合授予“全国档案工作优秀集体”,审判监督工作被授予“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7月,该院审判监督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8月,周口法院网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届“十佳网站”。先后被省、市确定为全省首批省级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示范点、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市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等,并荣获全市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奖。 今年4月,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被市委表彰为“2009年度综合考核优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全部被评为优秀县处级干部。

  回顾历史,周口法院人信心百倍;展望未来,广大人民法官激情满怀。在新的形势下,立足于新的起跑线上,放眼新一轮的发展征程,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其开拓创新和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司法为民的工作情怀,为建设和谐周口、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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