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韩所长,您放心!回所后,我一定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是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如果我再违反监规,我就不是人,更对不起你们对我的救命之恩。”8月25日下午,太康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王某病愈从太康县中医院出院时,当着许多医生的面,双手拉着前来接他“回家”的太康县看守所所长韩峰的手,跪在地上久久不愿起来。
为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生命健康权,杜绝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现象的发生,保障各项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7月20日,周口市公安局联合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个公安监管场所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统一设置医务室,积极推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建设。同时,各县、市公安机关和卫生部门要通过积极协商,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一家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作为协作单位,建立对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危重病人快速救治的“绿色通道”,确保危重的被监管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8月16日,太康县中医院看守所卫生所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由该县中医院派驻医生8人、护士8人到看守所24小时轮流值班,每天保证1名医生、1名护士,并为看守所提供了心电图、B超机等医疗器械和药品,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病患动态,确保各项治疗、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改善了监所医疗卫生条件。
8月20日下午5时30分,太康县看守所3号监室在押人员王某突然晕倒在地,不省人事。发现后,带班所长刘新功迅速启动在押人员突发疾病处置预案,带领驻所医护人员迅速赶到3号监室,对其采取吸氧急救措施,而后快速送至太康县中医院。同时启动绿色通道,予以优先检查、治疗,确诊为急性脑梗塞。由于发现、抢救及时,王某脱离了生命危险,返回监所继续羁押,保障了各项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据周口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看守所卫生所的成立,大大提高了看守所医务水平,使患病在押人员能得到方便、及时、有效的治疗,确保小病不出所,大病能诊断,急病能控制,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权,有力保障了监所的安全稳定,受到了在押人员家属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郁发顺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