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彦章)“施了除草剂,不仅不除草,反而草越长越旺,百亩玉米田快长成草园了。”9月1日,记者从西华县工商局获悉,日前,该局黄桥工商所调处一起因施用除草剂不除草引发的纠纷,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月26日,西华县西夏镇后朱村村民朱某从该镇一农药经销商高某处以每盒6元价格购买了100盒玉米专用除草剂——玉舒牌咽嘧磺隆除草剂,按照经销商指示的使用量,于当天给他家承包的100亩玉米地进行喷洒。不几日,草芽出现叶黄及半枯萎现象,但又几日后,草开始复活且长势良好,不久,玉米田即长成一片草园。朱某多次找经销商高某协商,终于6月29日,高某找来厂家代表、县级除草剂代理商,来到朱某的玉米地,以剂量加大5倍共同做一次试验。结果,5日后,草半青半黄;10日后,草仍半青半黄;不久,便茁壮成长。据此,朱某要求经销商高某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朱某只好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立即派执法人员实地调查了解,走访村民及经销商,了解相关情况,确认村民朱某所述情况属实。经工商人员摆事实、讲法律、论公德和耐心细致的劝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经销商高某赔偿给朱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