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4日,郸城县检察院检察长顾涛一行,带着市、县两级检察院的关怀,给王魁家人送去了2万元救助金及慰问品。经历了8年梦魇般生活的王魁一家,终于盼来了一缕温暖的阳光。
8年前一场灾难突然降临到王魁身上。2002年7月17日下午,刚满13周岁的王魁被邻居邓某无辜打伤,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伤残程度一级。作案后,邓某畏罪潜逃。
看着刚刚还活蹦乱跳,现在却奄奄一息的儿子,母亲张秀英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现实。为了挽救儿子的生命,王魁的父母开始了漫长的求医之路。由于伤情严重,县医院无法医治,夫妇俩就带着儿子先后到石家庄、珠海、广州等大城市的知名医院求治。由于嫌疑人未抓获,案件没有最终结果,赔偿一直没有着落。为筹集医药费,夫妇俩只能边打工、边挣钱、边给儿子治病。
前不久,潜逃数年的邓某终于被捉拿归案。该案经侦查终结移送至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本着对案件负责的精神,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张先锋来到了王魁家核实案情,见到病床上的王魁后,他的心情非常沉重。据王魁父母讲,王魁被打伤后,落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记忆力也只有一点点,生活根本不能自理,全家用于给王魁治病的钱已经记不清花了多少。看着王魁头部已无颅骨遮盖的部分,听着王魁语无伦次、不时蹦出的只言片语,再看看为给儿子治病已一贫如洗、家徒四壁的张秀英夫妇,承办人潸然泪下,掏出身上仅有的百十元钱塞到张秀英手中,张秀英却怎么也不肯收。
承办检察官及时将王魁家的情况向公诉处处长孙云山和主管副检察长陈东风做了详细汇报。陈东风副检察长当即决定,鉴于此案被害人家庭极度困难和嫌疑人无赔偿能力的特殊情况,我们检察机关要伸出援助之手,两级检察院共同协调有关部门对王魁进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并要求办案干警一定要加快诉讼进程,尽早给被害人一个公正的判决结果。
面对王魁家的特殊情况,郸城县检察院检察长顾涛更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案件要按程序办理,但可以先行救助。”2010年7月14日,顾涛检察长带着多方筹集的2万元救助金及慰问品来到王魁家,握着王魁母亲张秀英的手亲切地说:“这点钱解决不了大问题,但可以给你们救救急,要好好照顾孩子,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的。”饱经风霜的张秀英夫妇热泪夺眶而出:“感谢检察院领导,你们不光为俺伸冤,还救了我们全家。”
据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孙云山介绍,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体现执法为民、创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在于扶危济困,解决刑事被害人的燃眉之急。当前,限于国家的财力状况,不可能对所有的刑事被害人一一进行救助。因此,救助的对象一般是因严重暴力犯罪造成严重伤残、死亡,生活陷入极端困难,且无法通过诉讼途径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对被害人王魁进行救助,正是这一指导思想的具体实施,今后我们还将继续探索完善检察机关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确实需要救助的被害人及时伸出援手,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人文关怀,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