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道通畅了,危桥修复了,群众出行方便多了。这一回县里真给俺老百姓办了件大好事。”昨天上午,西华县红花镇农民刘新明提起县里实施排查修复农村危桥的事儿,一个劲儿地夸个不停。
西华县境内“七沟七河”纵横交错,干支渠桥涵较多,部分设施始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年久失修。这些既影响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又给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水利部门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5940座桥涵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排查出需要维修改造的118座危险桥涵,及时进行全面修复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4050万元,新建维修改造桥涵93座,其余25座也在加紧施工,确保年底前全部实现通行。这一民生工程深受全县广大群众的拥护和称赞。
明确任务,分工负责。该县在危桥安全防范方面,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乡镇政府是危桥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危桥禁行、限行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在危桥修复建设方面,对排查出的危险桥涵,组织专家技术人员进行统一评估。对危险程度低、修复工程投资1万元以下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修复,其它桥涵则由县政府组织修复改造。同时,县政府还按照管理权限,以文件形式对交通、公路、水利等部门的桥涵管理职责做了进一步明确,防止了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齐抓共管,筹集资金。该县各乡镇政府通过挤经费、动员群众投资投劳等形式,保证桥涵维修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县发改委、水利局、交通局、公路局等部门,抓住中央政策向中西部农业倾斜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桥涵改造建设项目和资金。县财政除足额完成上级投资项目配套资金外,每年还挤出3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危险桥涵维修改造或重建工程。
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全县所有桥涵维修改造工程,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组织评审和招投标,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水利、交通、公路等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工程质量检查组,制定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严格验收程序,工程达不到设计标准的坚决返工,领不到竣工证的不得收工。
强化督察,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抽调“两办”督查室和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察组,对危桥管理和修复建设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察,督促责任落实,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效果较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切实保障了全县危桥修复改造建设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刘 哲 远学敏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