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1月,晋裕汾酒有限公司在太原桥头街成立,公司总股本5000元,张汝萍等5人各认股金500元(共2500元),义泉泳以有形与无形资产入股,认股金2500元,经营方式由义泉泳供酒、晋裕汾酒公司经销。杏花村的东家和晋裕汾酒公司的董事会都聘任杨得龄为总经理。
杨得龄总经理在以往经营义泉泳的基础上,结合当时“有限公司”的一般章程,推行了新的会计制度,并形成了晋裕汾酒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四项基本制度”,即股东代表大会制度,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三权鼎力制度,薪酬“三三制”,用人避亲制。
晋裕汾酒公司每年召开一次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三年一选,监事会一年一选,日常事务,各司其职,遇到重大事件召开联席会议商决。该公司历届董事、监事,除张汝萍等发起人外,以后陆续增选的有冀贡泉(汾阳人,时任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山西省教育厅厅长等职)、傅瑶(汾阳人,时任山西省银行副理)等许多山西省要员。
薪酬“三三制”,即薪俸由月薪、红利、红包三部分组成,其中的月薪又按优良、普通、劣等三个等级确定。红包又名“赏钱”,一年只有一次,奖优罚劣;红利以入股额、利润之多寡决定,年底一次分红;月薪分三个等级,劣等留用一年,仍无长进,年终即行辞退,表现好的可晋升普通级。当时中国普遍使用的分配制度是“年劳金制”。而这种有特色的月薪制不仅有一定的先进性,并形成了激励和约束机制,真正实现了“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员工能进能出”。这样的管理制度,即便现在的大型白酒国有企业,也是很难做到的。
用人避亲制,是晋商的优良传统,也是杨得龄作为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素养。从21岁担任酒坊三掌柜算起,到78岁从晋裕汾酒公司总经理任上辞职退休,杨得龄执掌汾酒事业长达57年之久。到60岁时,杨得龄已是儿孙满堂,却无一位亲人跟随其左右。由杨得龄可以看出,晋商纵横中国商界500余年,是有原因的。
据了解,上个世纪80年代,国营杏花村汾酒厂招录了杨得龄老先生的一名曾孙女,作为一名普通工人。这是笔者所知的杨得龄老先生在汾酒厂工作的唯一后代。
1932年,晋裕汾酒公司彻底兼并义泉泳之后,进入了黄金时代。该公司1930年的纯收益为3683元8角,收购义泉泳后利润大幅增加,1935年纯收益上升到8377元2角,1936年又增加到12544元7角,每股红利7.5元,红利率高达5%,日产白酒2000斤,并新建扩建了太原罐头厂、新华泰料器厂、平遥面粉厂、杏花村晋裕酿造厂和义泉泳造酒厂,成为当时中国规模最大的白酒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