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少华 通讯员 唐运华)今年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9周年,为集中展示鹿邑县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从10月20日起,鹿邑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此次评选的主体范围是全县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影响强烈的道德典范。
“评群众、群众评”是本次评选活动的特点。该县文明委按照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从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推荐人选中筛选出20名候选人,在县电视台及有关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投票。同时征求计生、综治、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后,由县文明委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10名鹿邑县道德模范,予以表彰奖励。
在10月20日召开的由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动员会上,鹿邑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曹文亮要求,开展此次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旨在全社会形成“践行科学发展观、争当道德模范、共创文明和谐”的浓厚氛围,是推动鹿邑县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是打造和谐鹿邑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精神文明建设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把组织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