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战、陈琳:
2010年10月22日上午10:00——11:30,我方全权代表范德梅(女)与你方全权代表陈琳(男),经双方初步认真核算、洽谈、协商,最终确定双方完成“周口市亚新美好家园消防工程”决算、工程移交等事项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5日;同时,双方还特别商定:届时,如有任意一方缺席,则视为违约,其权益亦为自行放弃,由此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缺席方负责。
迄今,双方商定的最终截止时间已经过去4天,你方代表既不按时与我方办理决算、移交手续,也不与我方联系,你方违约的事实已经构成。
据此,我方认为你方已经放弃决算、移交等权利,迫使由我方立即实施该工程的决算和移交;你方如有反悔、扯皮、干预、破坏等言行,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和一切后果由你方负责。
特此公告!
我方: 范德梅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