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廉洁执法,是“三项重点工作的核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党和政府对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必须通过不断提升政法机关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来实现。因此,必须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从源头治理、深入调研,精心谋划、建立机制,狠抓落实。
西华县检察院结合多年的检察队伍建设实践,创建了一种由自我评价体系、系统评价体系和社会评价体系三个子体系组成的“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综合评价体系”,这种新型的队伍管理模式对加强该院检察队伍整体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挥了治本作用。
自我评价体系: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自我评价体系包括心理素质、职业道德、业务技能三部分。心理素质包括认识能力、情绪品质、情感品质、意志品质、气质和性格等个性品质诸方面;职业道德包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四个方面;业务技能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分为检察长、副检察长、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检委会委员、科长、副科长、内勤和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职务犯罪预防、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监所检察、驻狱检察、检察技术、司法警察、政治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计财装备、纪检监察23个方面。
该院依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检察规范性文件,建立了一套以选择题为表现形式的自测题库,检察人员通过做题和分析,实现自我评价和自我认知。
自我评价体系关于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的测试命题主要由院党组负责,其他人员协助;业务技能的测试实行全员命题,检察长、副检察长、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检委会委员、科长、副科长、内勤、司机、保安分别结合各自岗位职责进行命题,其他检察人员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进行命题。院党组及检委会委员负责审查、评比、筛选每位干警上报的自测题,最后形成“自我评价体系”。
自我评价体系在运作方式上,就是抓住人民群众意见大的执法问题,建立一个能客观反映政法干警综合素质的题库,以做题的方式对每位政法干警进行测试和分析,予以教育、培养、激励、涵化和监督,进而实现对政法队伍柔性化管理与刚性化管理的有机结合。测评的过程,既是一个实现自我培训提升思想境界的过程,也是一个发现自身问题自行整改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熟悉工作业务、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提升执法公信的过程。
系统评价体系:查找横向差距
该院建立的系统评价体系表现为县检察院检察长征求市检察院党组对该院党组的评价、县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征求市检察院对应部门对所分管部门的评价、该检察院党组对干警的综合认定和评价。
评价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干部管理条例》、《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及检察系统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予以考察、检验、了解和把握,最后各自形成一个报告,以适当的形式反馈给县检察院党组、各部门和每名检察人员,针对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
社会评价体系:扩大外部监督
该院建立的社会评价体系主要表现为以社会问卷调查、检察联络员单线反馈和网上举报三种形式获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人员的评价。该院从执法是否公正、是否廉洁、是否文明三个方面以选择题的方式设置3套详细的调查问卷,由院党组选派问卷调查组深入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进行问卷调查,获知社会对检察人员的真实评价。该院充分发挥了检察联络员的作用,动员从全县21个乡镇和办事处聘请的500名检察联络员,深入到群众家中,调查了解对检察人员的评价,并及时通过检察长热线反馈给检察长。
该院党组对从社会问卷调查、检察联络员反馈和网络征集意见和建议三方面获取的信息予以整理归纳,形成报告,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反馈,针对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别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以实施对检察队伍的有效管理。
近年来,西华检察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和运用,使每名检察人员进一步了解了自身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努力方向,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实现了检察干警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素能之目的,对铸造检察干警忠诚的政治品格、公正的价值追求、清廉和文明的职业操守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进而转化为公正廉洁执法的强大精神动力和具体行动,为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