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据新华社杭州11月14日电 浙江省教育部门最新发布的一份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校长每学年要与有关处室、教师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并将教师的“减负”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据了解,浙江省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办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对性质严重、负面影响大,或不愿立即纠正,或屡查屡犯,超过3次者,属学校整体行为的,追究学校校长和分管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属个人行为的,追究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