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项城市人民政府批准,项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位于项城市产业集聚区中小产业园内编号为2 0 1 0-1 0-0 1至2 01 0一1 0-05的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五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1 8日至2010年1 2月9日,到项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 0 1 0年1 1月1 8日至2 0 1 0年1 2月9日,向项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 金的截止时间为2 0 1 0年1 2月9日1 5时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我局将在2 0 1 0年1 2月9日1 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 01 0年1 2月1 0日9时,地点为项城市莲花宾馆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竟得人凭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国家环保部门审批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国家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1 2个月内完成。由省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贵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9个月内完成。由省辖市、县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省辖市、县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报批手续后,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另行处置拟出让土地。
九、联系地址:项城市环城中路1 9 2号
联系电话:15238869856
联系人:孙先生 何先生
项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1月16日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2010-10-01
东方大道北、经二路西侧
10583
工业
用地
容积率
建筑
控制高度
绿地率
1.0
24
米
20%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叫价(万元)
50
35
5
增价
幅度(万元)
投资强度公顷/万元
建筑
密度
≥
570
30%
165
2010-10-02
东方大道南、经二路西侧
29766
工业
用地
1.0
24
米
20%
50
95
15
≥
570
30%
465
2010-10-03
经一路东、纬二路北侧
10265
工业
用地
1.0
24
米
20%
50
35
5
≥
570
30%
160
2010-10-04
经一路东、纬二路北、03号地东侧
10428
工业
用地
1.0
24
米
20%
50
35
5
≥
720
30%
165
2010-10-05
经二路西、纬二路北、04号地东侧
10788
工业
用地
1.0
24
米
20%
50
35
5
≥
720
30%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