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工商局
本报讯 沈丘县工商局通过建立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创新服务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举措,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该局已连续两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建立完善机制。该局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机制,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建立健全检查督促机制,组织督察小组,深入各股、室、工商所进行督察,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有效提高了创建活动的效率。
强化监管执法。该局把依法监管市场与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准入、交易、退市机制和经营者自律机制,扎实推进食品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创新服务机制。该局建立和完善企业联络员制度,实施扶优扶强工程、绿色通道工程、关注民生工程、桥梁纽带工程等,采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优先服务、延时服务、节假日服务等方式,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该局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道德实践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全面开展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围绕规范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扎实推进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加强工商文化建设,打造工商廉政文化品牌,让每一名干部职工时刻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使精神文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得益彰、互为促进。 (张磊 张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