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理论与实践
 
 
 
2010年12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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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利益为依归,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王辛泉

  最近,人民网发表一篇调研文章说,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为了维稳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上逐年增多,但一些地方维稳压力却越来越大。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稳定工作不惜借维稳之名打压上访者、干扰司法、违法行政等,掉入了“越维越不稳”的怪圈,不仅使当地政府的威信受到损害,更是延误了地方发展。“维稳”渐成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最大“烦恼”之一。如何跳出维稳怪圈,搞好社会稳定工作,有效促进经济发展,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一大课题。笔者认为,必须全面树立宗旨观念,以法律为依据,才能搞好维稳工作。

  一、要正确认识维稳工作和维护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

  我国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了更好更快地发展经济,就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求,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没有了社会大局稳定,改革发展就无从谈起,人民群众利益就得不到保障。而要实现人民群众利益最大化,就要全面树立党的宗旨观念,做好维稳工作,发展经济。

  二、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发展是解决经济社会一切问题的关键,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如何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其结合点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保持良好的社会稳定局面,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要想搞好社会稳定工作,就要认真研究解决目前社会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既处于“黄金发展期”,又处在“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通过30多年改革,一方面我们基本完成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仍不够完善,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一方面我国人均GDP达到了3670美元,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另一方面我们的人均GDP还不到美国的十三分之一,处于发展中国家的行列;城乡等差距日益拉大,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三农”问题、就业问题、利益分配问题、两极分化严重、就学、医疗、住房等等问题依然突出,处理好社会利益关系的难度加大,人民内部矛盾出现新的特点,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依然不少,维稳压力骤然增加。可以说,我国的改革已进入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维稳工作不仅事关深化改革开放发展的大局,而且事关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事关中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全局。

  四、维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维稳思维存在着误区。当前个别地方政府维稳思维的一个最大误区,就是将民众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把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同时,一些地方政府的维稳是治标不治本,甚至压制和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以实现一时的社会稳定。这与没有摆正维稳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系,没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极大关系。

  目前,上访案件急剧增多,成为人民群众反映自己利益需求的一个主要途径。这使各级政府和部门为了稳定工作花费极大的财力、物力和精力解决上访案件。而在一些地方,“维稳目的异化,只保自己官帽,不管群众疾苦”,甚至出现了维稳工作“花钱买平安”,给稳定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更有甚者,为了所谓的维稳工作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压制人民群众的合理上访;这不但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显然与党的宗旨背道而驰。

  不作为和乱作为,“维稳”成为挡箭牌。一些政府和部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由该作为的不作为,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今年发生的两个案例典型地说明了这个问题。一个是湖南金浩茶油事件,另一个就是河南商城出现的蜱虫疫情,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隐瞒事实真相,造成恶劣后果和不良影响。而出面解释的官员则称是出于维稳需要。难道维稳工作真的需要隐瞒事实真相吗?

  有的地方政府则是乱作为。近年来,借维稳名义滥用权力、胡乱作为现象不断见诸报端;诸如暴力拆迁,滥用警力等,也称之为“维稳”;以至于公民发帖批评县委书记,也被指为“破坏全县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 这种行为不但不能维护稳定,而且有可能激化矛盾,诱发社会冲突。同时,一些社会矛盾激化都和公权私用、政府部门不作为等相关,而一些当事官员遇到问题作为不当在不同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

  正是因为对维稳的刻意强调和片面理解,使当前不少地方维稳工作挣扎在政府维稳与民众维权的博弈之中:政府在多重压力之下大力维护以“零上访”等为指标的“稳定”,而民众在权利救济极度困难时不得不以种种非常规方式“冲出重围”。面对这种博弈,一些地方政府往往缺乏耐心,大多采用应急式处理方式,采取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策。这种维稳思维和处置方式,往往会随着社会发展和各种矛盾汇集而激化,最终会使社会付出更大代价,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五、要以人民利益为依归,做好维稳工作

  保持社会稳定,是顺利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必要前提,也是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没有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当前,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只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树立依法行政观念;树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维稳工作的观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把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立党为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政治立场贯穿到维稳工作中;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协调不同阶层的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要真正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在制定保持稳定的措施时,不仅要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要着力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地看待形势、正确地处理遇到的各种利益关系、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的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在推进各项改革时,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要把握好人民群众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统一。只要做到了这些,维稳工作就会迎刃而解。

  当然,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社会稳定也必将过渡到动态平衡型。相应的,执政者的稳定思维也应随之转变。在社会冲突敏感期,不仅需要执政智慧,更需要与社会发展阶段相吻合的新的稳定思维。但无论到了任何时候,处理任何事情,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永恒不变的。(作者单位:周口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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